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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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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e-科创板”受热捧 创投急寻公司标的
券商跟投料成科创板企业估值定价“压舱石”
□本报记者 孙翔峰 陈健

  □本报记者 孙翔峰 陈健 

  

  “我们在找‘Pre-科创板’标的,价格好谈。”在近期一场科创板相关活动上,有上市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表示。

  随着科创板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创投机构对于相关标的的渴望也逐步释放,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多家科创板申报企业在申报前半年内接受了投资机构“突击”入股,且估值走高趋势明显。

  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企业大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对高风险偏好机构具有较强吸引力,同时市场机构对科创板开板后的估值溢价抱有较高期待,导致所谓科创板申报企业申报前最后一轮融资估值走高。不过,科创板引入保荐机构跟投机制后,有望引导保荐机构合理审慎定价,成为科创板企业定价的“压舱石”。

  机构热捧Pre-科创板标的

  企业在登陆资本市场之前,往往愿意在1年甚至更短时间内进行最后一轮融资,这轮融资在一级市场被称为“Pre-IPO”轮。由于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较大的流动性溢价,国内机构往往对“Pre-IPO”标的保持较大热情。科创板推出之后,市场也产生对所谓“Pre-科创板”标的的追捧。

  一些科创板申报企业的招股说明书透露了机构们的“热情”。以上海的明星企业澜起科技为例。招股说明书显示,澜起科技在2018年2月11日完成了一次增资,珠海融英等6方主体出资8.34亿元获得公司16.243%股权,投后估值约为51亿元。

  2018年11月23日,澜起科技完成申报前最后一轮融资,Intel Capital以1.75亿美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01683250股新增股份,SVIC No.28 Investment以1945.28万美元的价格认购公司11298150股新增股份。以当时的汇率估算,该轮融资后澜起科技的投后估值约为118亿元人民币,9个月左右公司估值增加近1.3倍。

  “申报科创板的企业很多都是高新产业龙头,本身就是投资机构的‘心头好’,再加上科创板概念,估值走高很正常。”上海本地一家上市公司董秘表示。该董秘负责上市公司投资业务,目前也在积极寻找可以投资的“Pre-科创板”标的。

  券商跟投或将“压实”定价

  “Pre-科创板”标的估值已经部分出现“泡沫化”倾向。

  前述上市公司董秘表示,不久前所在上市公司参与了一家拟申报科创板的大数据企业的最后一轮融资。在科创板预期下,该大数据企业报价远超此前市场公认水平,但仍有大量机构追捧,所在上市公司因为标的估值过高不得不放弃。

  随着“Pre-科创板”标的估值走高,一些市场人士也越来越担心“估值泡沫”蔓延到科创板本身。

  科创板同步推出的保荐机构跟投制度有望成为科创板企业估值的“压舱石”。“券商机构跟投加长期锁定的配售方式,对发行人和承销商的高定价冲动形成抑制作用,引导其合理审慎定价。”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新股策略组高级分析师彭文玉表示。

  彭文玉认为,跟投加长期锁定的配售方式,一方面要求机构在筛选项目时应该更加谨慎,注重挑选质地“过硬”的优质企业,不仅因为审核上风险更小,发行成功的概率也会更大。另一方面要求保荐机构及所在公司需在发行前做好充分的协调准备工作,包括公司内部需要协调保荐与保荐子公司的利益分配、确定好相关子公司跟投规模等事项。

  同时,科创板还增加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与网下询价等安排。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更加注重长期持有、关注公司基本面、重视分红,价值投资理念相对比较成熟,参与网下询价可以更好引导价值投资,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止科创板企业估值过高的效果。”

  机构投研能力等尚待加强

  保荐机构如果想真正成为科创板企业定价的“压舱石”,加强投研能力成为重中之重。

  “现有科创板制度对券商投行的执业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既包括资源整合能力,也包括投研定价服务能力。”彭文玉说,“保荐机构需要在上市当年和上市后三年内的持续督导环节,对其所保荐的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等进行持续跟踪,并在每年的半年报和年报中进行披露,这也对保荐机构的投研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上述国金证券投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现有科创板制度框架下,推动科创板估值定价合理化,对券商投行而言,需要努力提升公司对行业的理解,提升研究定价能力;严格筛选项目,强化IPO项目质量,避免保荐一些“垃圾股”上市;另类投资子公司在参与跟投的过程中,通过独立研究和决策,对企业进行估值定价,在合规的前提下,可为投行的定价提供参考。

  此外,彭文玉认为,科创板估值定价的合理化,关键在于保障参与首发定价博弈的各方主体能够相对自主地作出估值判断的同时,形成利益相互制约的博弈格局。应该通过制度的完善,使承销商、保荐机构、发行人与投资者等参与主体形成利益上的制衡,比如引入保荐机构和发行人跟投机制,能够在一定程度抑制发行人和券商的高定价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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