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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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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永彬、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道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道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

  (二)利润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的说明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事项

  根据公司实际控制人刘辉女士于2017年12月8日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本人计划自2017年12月8日起十二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直接或(通过本人实际控制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间接增持键桥通讯股份,或通过一致行动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从而进一步扩大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述各种方式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并于2018年11月20日做出了《关于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申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延长增持计划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刘辉女士将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延长至2019年6月7日。

  2017年12月8日至本报告期末,刘辉女士通过委托设立的本信托计划,深圳精一管理的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一致行动人刘伟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76.4416万股,累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8,554.55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2295%。

  截至本报告期末,刘辉女士控制的乾德精一持有公司股份7,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84%,深圳精一持有公司股份393.1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深圳精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精一玖玖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精一玖玖一号私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46%,本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835.236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其一致行动人刘伟持有公司股份813.8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7%。上述增持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855.797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0707%。

  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2018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德威普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威普”)将其名下房产西海岸大厦13A—13O出售,房产面积总计915.34平方米,出售金额合计人民币2,370万元。其中,西海岸大厦13A、13C、13D,合计建筑面积为273.34平方米转让给王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077,325.00元;西海岸大厦13B、13K、13L、13N、13O,合计建筑面积为296.08平方米转让给王朝,转让价格为人民币7,666,109.00元;西海岸大厦13E、13F、13G、13H、13I、13J、13M,合计建筑面积为345.92平方米转让给詹文焰,转让价格为人民币8,956,566.00元。上述房产已于2019年3月21日及22日取得换发的《不动产权证书》,相关转让手续已办理完毕。

  3、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增资并对外投资及签署收购股份意向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即富”)以其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SINGAPORE JFPAL INVESTMENT MANAGEMENT PTE.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即富”)进行增资,同意新加坡即富以100万美元认购印尼PT. E2PAY GLOBAL UTAMA(以下简称“E2PAY”)发行的155,500股新股,同意新加坡即富出资40万美元与E2PAY、GENESIS BUSINESS HOLDINGS PTE. LTD共同在印尼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报告期内,新加坡即富完成对E2PAY股份的认购,E2PAY已于2019年2月20日完成股权变更手续并取得由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法律与人权部颁发的《集体股证书》。

  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收购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即富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即富金融数据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即富”)以1元人民币为对价受让南平市纯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纯兴投资”)持有的全城淘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城淘”)未实缴注册资本中的2,237万元,以313万元人民币为对价受让纯兴投资对全城淘已实缴注册资本中的313万元。全城淘已于3月13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了由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浙江即富持有全城淘51%的股权。2019年3月15日,浙江即富按照协议约定将人民币237万元注册资本款支付到全城淘指定的银行账户,纯兴投资与浙江即富互负债务已完成抵消,浙江即富对全城淘实缴出资额为550万元。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永彬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2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永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证担保的议案》。

  由于公司中标无锡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及常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专用通信及公安通信系统采购项目M2-JDCG-TX-02标,同意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申请开立保函(保函类型为履约保函,保函受益人分别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保函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61万元和人民币223万元,保函最终到期日分别截至为2022年06月30日和2022年01月31日)。上述两份保函由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执行总经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键桥轨道交通有限公司董事长孟令章先生为深圳市中恒泰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担保事项及开具保函时间由公司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3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电邮的方式发出召开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训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现场表决做出如下决议,现公告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2019年4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亚联发展                  公告编号:2019-036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如下调整: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由现行“四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分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将按新准则要求进行披露,不重述可比财务数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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