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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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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49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申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康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华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9年1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部分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201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2019年1月17日,2015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2、2019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20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的签署。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申力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46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董事长黄申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47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4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4:30在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松白路英威腾光明科技大厦A座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董瑞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无缺席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334             证券简称:英威腾            公告编号:2019-048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根据规定,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企业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6、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准则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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