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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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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4 证券简称:榕基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3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5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15:00至2019年4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A区15座3层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峰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人,代表股份220,709,8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7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220,693,1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46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16,814,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0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6,797,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9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6,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27%。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部负责人、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其中第4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00,19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6%;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和贷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694,1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9%;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8,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6%;反对15,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0,703,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2%;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808,0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7%;反对6,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黄旭明先生、苏小榕先生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就其在2018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发表独立意见及日常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连莲、王雪莲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榕基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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