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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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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9-04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

  决议公告

  ■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昊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吴昊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拟聘任丁学庆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圣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主持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丁学庆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拟聘任刘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编号:临2019-04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和

  副总经理的公告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吴昊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丁学庆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许圣明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不再主持工作。

  经公司总经理丁学庆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刘洋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

  丁学庆先生简历:

  丁学庆,男,汉族,1968年2月出生,安徽蒙城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1988年7月起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科员、副科长、风险部主任、歙县支行行长、宣城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黄山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安徽省分行业务部副总经理,滁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安徽省分行合肥管理部总经理、渠道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4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公司金融事业部副总裁兼零售金融事业部副总裁。

  截止公告日,丁学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刘洋先生简历:

  刘洋,男,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学历。2007年1月至2012年4月在合肥信息投资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

  截止公告日,刘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也不存在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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