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2 公司董事长郝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晨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3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4 预收款项:主要原因是下属公司收到代购工装预收款所致。
1.5 其他应付款:主要原因是下属公司应付利息和其他费用增加所致。
1.6 其他综合收益:主要原因是汇率波动引起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变动所致。
二、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财务费用:主要原因是母公司借款利息支出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主要原因是本期合营公司盈利水平下降,导致投资收益同比减少。
三、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
1)2019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10,843.63万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入4,198.25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货款结算周期影响所致。
2)2019年一季度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4,007.79万元,比上年同期少流出15,33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固定资产投资减少所致。
3)2019年一季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12,989.49万元,比上年同期多流出-31,70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借款金额同比增加。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9年4月22日,公司收到扬州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出具的行政处罚告知函,告知函主要内容为:扬州市消防支队开发区大队消防监督员于2019年4月19日对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发现公司部分灭火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将对公司处罚款人民币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处罚。
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全面检查,及时整改,加强学习,以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事件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收到9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19)。
三、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收到3名监事的有效表决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编号:2019-017)。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9年4月2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5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调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5、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6、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权、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根据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衔接规定,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进行追溯调整。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
三、变更日期
公司决定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13 证券简称: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22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22日
至2019年5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凡2019年5月14日交易结束后被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可于2019年5月22日会议召开前的工作时间,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现场登记时间
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现场登记地点
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出席现场表决的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殷实、王雪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扬子江南路508号
电话:0514-87777181
传真:0514-87846888
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stock@yapp.com
特此公告。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亚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公司代码:603013 公司简称:亚普股份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