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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5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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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14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7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IGEO机房工程服务的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KK项目服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8)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9)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 、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议案》。

  (13)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安哥拉地质调查定位系统的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商业务的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3、4、12、14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7、8、9、11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5、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0、13、15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孙璐、庄宇、廖小同、李向禹回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召开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1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所属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联九五”)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鸿联九五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公司所属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国安科技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国安科技与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安安哥拉IGEO机房工程及安哥拉KK项目服务合同;国安科技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安哥拉地质调查定位系统;公司所属中信国安广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广视”)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国安广视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广告业务服务等;国安广视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市场推广服务;国安广视接受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国安广视接受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国安广视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商业务;公司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其他日常关联交易。以上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预计发生总金额约为170,594.22万元人民币,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32,604.90万元人民币。

  1、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子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客户服务、外包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短信群发服务的议案》。

  (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提供呼叫中心业务、电话中心外包服务的议案》。

  (3)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IGEO机房工程服务的议案》。

  (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KK项目服务的议案》。

  (5)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6)会议审议并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弱电工程服务的议案》。

  (7)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8)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9)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服务、OTT增值业务服务和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0)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 、广告业务服务的议案》。

  (11)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市场推广服务的议案》。

  (12)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的议案》。

  (13)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研发服务的议案》。

  (14)会议审议并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安哥拉地质调查定位系统的议案》。

  (15)会议审议并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商业务的议案》。

  (16)会议审议并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议议案1、2、3、4、12、14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7、8、9、11项时,关联董事廖小同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5、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李向禹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0、13、15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孙璐回避了表决;审议议案16项时,关联董事罗宁、夏桂兰、李建一、张荐昕、秦永忠、刘鑫、孙璐、庄宇、廖小同、李向禹回避了表决。以上关联董事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1条第二、三项规定的情形。

  2、此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及上述持有公司股份的关联自然人股东应回避表决。股东大会事项另行通知。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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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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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4,893,479.6573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法定代表人李庆萍,主营业务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0,667.14亿元,净资产   4,366.61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48.5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45.13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二)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36,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6层01-16号单元及5层01、02、07-10、15、16号单元,法定代表人黎康忠(NICOLAOS ANDREAS NICANDROU),主营业务为在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下列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一、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二、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643.05亿元,净资产48.79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1.14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0.51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500,000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阎富路环岛西侧205米,法定代表人刘鑫,经营范围为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物业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出租办公用房;企业管理咨询;演出经纪;集中养老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11.16亿元,净资产64.71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34.28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4.71       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城市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四)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金663,70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晓佳,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公司主要经营: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成套机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饲料;销售食品。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44.02亿元,净资产110.34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96.4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13.61       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五)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鑫,注册地址香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为承办、组织国际、国内各类会议、论坛、比赛及展览活动;组织国内外商务考察、培训活动;从事旅游、娱乐、商业、康体健身及相关配套服务,物业服务;接待文艺演出、文化交流活动;日用百货、文具、海产品、水果、蔬菜、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批发、零售;美容美发美体服务;酒店管理;住宿、餐饮服务;广告代理、发布;汽车租赁;停车场服务;牲畜、家禽籽种的繁育,观赏动物的饲养。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86.37亿元,净资产-42.3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6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6.52亿元。

  2、关联关系: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系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信国安第一城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六)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68,124.90万元,注册地址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区,法定代表人王彬,主营业务经营范围有线数字电视产业的投资及运营管理;有线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应用;有线数字电视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影视剧、动画片、影视广告、影视专题片的策划、制作;网络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及维修;有线电视系统设计、安装、有线电视技术咨询服务;基于电信的宽带互联网接入服务,有线电视网的互联网接入业务、互联网数据传送增值业务、国内IP电话业务;电子政务、平安城市、数字城市、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社会管理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技术、物联网技术、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开发与服务以及软件开发与服务;通讯器材、移动及固定电话网络终端的生产、研发、销售,代办电信业务等;家用电器、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零售与网上经营;电子商务、电视商城的建设与运营;物业管理;大型活动的组织服务;会议会展服务;电视购彩;企业营销策划,信息咨询(国家专项规定项目除外);产业投资;对金融、工农商、服务行业的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94.59亿元,净资产58.64亿元;2017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12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3.35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七)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8384.95万元,注册地址为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989号,法定代表人余江,主营业务为通信设备租赁;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电话信息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家政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经营保险代理业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软件开发;视频点播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代理收取保险费;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综合布线;广告设计;有线电视服务;城市、社区有线电视服务;广播电视传输设施安装;管道工程施工服务;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及相关服务;粮油、预包装食品、非酒精饮料及茶叶、果品及蔬菜、百货、纺织、服装及日用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国产酒类的零售;保健食品、农产品、进口酒类的销售;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管道设施、监控系统工程的安装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5.48亿元,净资产3.93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11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02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长沙国安广播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八)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7,200万元,注册地址为浏阳市广电中心,法定代表人王文,主营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规划、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广播电视基本业务、广播电视扩展业务;付费电视、图文电视、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电视会议、视频点播等信息服务;广播电视增值业务;广告(不含固定形式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施工,电视监控系统及防盗报警装置工程设计、施工与维护,智能化信息系统集成;组建集团专网、国际互联网业务、多媒体、高速线路的出租等业务;网络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开发、销售;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安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19亿元,净资产1.17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53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       0.02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副董事长廖小同先生兼任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浏阳国安广电宽带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九)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8462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5号楼3-5层,法定代表人罗宁,主营业务为信息服务业务、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02月24日);系统集成;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从事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手续);计算机技术培训;网络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商务咨询;研究开发远程电子教育软件;销售自行研发软件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亿元,净资产0.14亿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7.9亿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0.15亿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罗宁先生兼任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十)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注册资本为146.0752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01,法人代表马燕黎,公司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委托加工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销售食品;经济贸易咨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346.32万元,净资产-466.91万元;2018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98.82万元,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287.14万元。

  2、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罗宁先生兼任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孙璐先生于过去十二个月内,曾兼任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履行合同义务,基本不存在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之间的接受及提供劳务、购买原材料、销售商品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为定价依据。交易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签署交易协议,并保证相互提供的产品价格不显著偏离市场第三方价格;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行业公认标准或合同约定执行,定价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年度新增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所属国安科技向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安哥拉IGEO机房工程服务及销售安哥拉地质调查定位系统;国安广视接受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服务;国安广视接受北京盛世辉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推广服务 、广告业务服务并向其提供研发服务及销售电商业务。

  我公司目前的核心业务为有线电视网络运营,需要强大的系统集成及软硬件服务支撑,以上关联交易也是充分发挥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的优势,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就目前公司发展情况而言是必要的,预计在未来一段时间内还会持续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是为了以公司的技术优势及相关关联方的资源优势结合为基础,扩大新兴业务规模与市场影响力,从而逐步提高相关业务市场占有率和盈利能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定价、交易;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的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9-16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简称“国安有限”)所持有本公司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1、股东所持股份本次被轮候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和冻结的情况

  经公司向控股股东国安有限问询,国安有限尚未收到与本次轮候冻结相关的通知或法院裁决资料,司法冻结和轮候冻结原因尚需进一步确认。

  截至本公告日,国安有限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1,419,4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21%;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数量为1,428,488,3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4%;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轮候冻结的数量为558,637,4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4.25%。

  二、股份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公司与国安有限及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截至目前,上述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控制权产生直接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轮候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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