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2018年年度报告》)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25,以下简称《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因工作人员疏忽,部分披露数据有误。现更正如下:
一、《2018年年度报告》
(一)第9页之“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更正前: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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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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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18页之“(2)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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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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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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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19页之“(5)营业成本构成”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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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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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第3页之“(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更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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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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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原报告其他内容不变,上述更正系填列错误所致,不会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更正后的《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问题出现,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