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先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小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小璐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39.60%,主要系本期预付进口原料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长117.40%,主要系本期应收退税款增加所致;
3、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31.65%,主要系本期预付土地及设备款减少所致;
4、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45.71%,主要系本期支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5、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75.13%,主要系预收货款本期确认收入所致;
6、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59.30%,主要系上年度年终奖在本期发放所致;
7、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下降98.18%,主要系本期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所致;
8、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311.92%,主要系本期利息费用减少及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88.22%,主要系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0、其他收益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51.39%,主要系本期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摊销金额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收入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长72.66%,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12、营业外支出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下降59.75%,主要系本期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减少所致;
13、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加2.2亿元,主要系本期理财投资净支出额减少所致;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发生额减少3.2亿元,主要系本期偿还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7),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中海信托-洽洽食品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购买的方式共计买入公司股票10,88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2.15%,成交金额合计145,931,816元,平均成交价格13.41元。 本期员工持股购买完成后,购买的公司股票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为12 个月,即 2017 年12 月6日至 2018 年12月 5日。截至2019年1月,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 10,880,200股已全部出售完毕。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4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19年4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会董事七人,实际到会董事七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先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议案》;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7)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 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8)。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5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19年4月20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24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玉环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7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安徽新华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控股”)提供财务资助,有关情况如下: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资助对象:安徽新华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二)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三)期限:委托银行发放贷款之日起12个月
(四)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五)年利率:11%
(六)利息支付:每季度付息一次
(七)还款保证:新华控股将其持有安徽新安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安金融”)6291.3907万股权质押;新华控股的股东肖国庆夫妇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安徽东方汇智科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汇智”)、华祺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祺国际贸易”)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八)贷款用途:用于解决经营流动资金不足问题,不得挪作他用。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安徽新华控股集团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肖国庆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单位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3月19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9号
经营范围:教育投资、商贸物流、旅游开发、能源开发;汽车(不含小轿车)、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工矿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百货、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及用品销售;企业形象策划与管理咨询,企业商务信息咨询与投资管理咨询;物业投资与管理;机电、水电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环境绿化工程、道路工程;科教、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及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与服务。(应经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华控股总资产1,560,751.01万元,总负债1,265,864.5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1.11%;2018年1-12月新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335,909.95万元,净利润20,600.48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字,数字经过审计)。
截止2019年3月底,新华控股总资产1,588,525.44万元,总负债1,303,787.8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2.08%;2019年1-3月新华控股实现营业收入16,320.41万元,净利润2,316.59万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字,数字未经审计)。
新华控股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权质押担保及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担保标的股权企业新安金融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余渐富
注册资本:19亿元
单位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日期:2011年07月22日
住所:芜湖市镜湖区青山街锦天花苑9幢2-3号
经营范围:金融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咨询
截止2018年12月底,新安金融总资产3,626,597,972.25元,总负债888,001,257.26元;2018年1-12月新安金融实现营业收入190,385,626.49元,净利润29,024,283.56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字,数字经过审计)。
新安金融至今,已发展成为集股权债权多业态于一身、投融资服务多元化于一体,具备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类金融企业,新安金融于2015年12月2日挂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代码834397。
新安金融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新华控股股东肖国庆、卫志玲夫妇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肖国庆持有新华控股99.5%的股权。肖国庆,男,1968年10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致公党安徽省省委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安徽省政协委员,合肥市青联常委,目前任安徽省新华集团副董事长,新华控股董事长。
上述自然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连带责任担保企业安徽东方汇智科贸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莫晓东
注册资本:4000万元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30日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1号1楼西
经营范围:机电设备销售与安装;太阳能设备销售与安装;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通讯设备销售与安装;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煤能源开发;工矿产品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或禁止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截止2018年12月底,东方汇智总资产389,542,567.28元,总负债162,627,135.61元;2018年1-12月东方汇智实现营业收入218,115,103.21元,净利润4,565,112.63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字,数字未经审计)。
东方汇智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连带责任担保企业华祺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莫晓东
注册资本:5000万元
单位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09月23日
住所: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12-1号1楼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生产性废旧金属、废钢、煤炭、燃料油(除危险化学品)、矿产品(不含专供)、有色金属(除贵金属)、金属制品、水泥、橡胶及橡胶制品、润滑油、稀土、磁性材料、金银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化肥、饲料、食用农产品销售;机械设备、太阳能设备、机电设备、管道设备、制冷设备、供暖设备、矿山设备及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消防器材(以上设备除特种设备)销售与安装;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五金交电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技术开发及技术服务;图文设计及制作;礼仪服务;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代理、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广告;煤能源开发;城市园林绿化;绿化树木、花卉、盆景、草坪培育、种植、销售;园林树木种植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
截止2018年12月底,华祺国际贸易总资产162,287,448.67元,总负债140,437,733.88元;2018年1-12月华祺国际贸易实现营业收入297,954,731.95元,净利润8,460,483.92元。(以上均为合并报表数字,数字未经审计)。
华祺国际贸易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审议情况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2019年4月2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前十二个月未发生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此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五、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新华控股是集商贸、金融投资、物业管理等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企业集团,业务创新能力突出,信用情况良好;还款来源比较充分;担保企业经济实力较强,措施可靠,此次委贷风险可控。
公司董事会认为:新华控股公司业务发展前景较好,本次委托贷款担保措施有力,还款来源有保证,并且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
因此,我们认为上述财务资助行为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且本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资金充裕,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通过银行对外提供委托贷款,可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借款人新华控股经济实力雄厚,主业突出,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且担保措施有力,该委托贷款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基于此,同意该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方案。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包含本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其中公司对厦门市上好仁真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提供的4,000万元财务资助事项目前由于对方未能按时支付利息,公司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公告2014-028、2014-040)。2014年度、2015年中期及2015年度,基于谨慎性原则,针对该笔财务资助的可回收性,经财务及审计部门进行测算,以及资产减值相关制度,本公司根据该案代理律师对预计可收回比例的分析等资料综合判断后对该笔财务资助计提2,000万元、1000万元及11,122,222.22元(含1000万元本金部分的单项减值准备,并对相应利息部分提取1,122,222.22元减值准备的减值准备),详细参看《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5-021、2015-045、2016-016),后续将会根据诉讼后续进展,对计提减值准备进行适度调整,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8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4月24日召开,会议决定于 2019 年5月22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 5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5月21日下午 15:00至 2019年5月22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七)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八)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1307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一)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二)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三)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五)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27008 传真号码:0551-62586500-7040
联系人:陈俊、姚伟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307号
邮政编码:230601
邮箱:yaow@qiaqiafood.com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57
2、投票简称:洽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至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9年5月22日召开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若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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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只有在备注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填“√”;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填“√”;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填“√”;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557 证券简称:洽洽食品 公告编号:2019-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