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7 证券简称:泰永长征 公告编号:2019-050
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黄正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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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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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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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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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9年1月22日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贵州省长征开关制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
(2)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从泰永科技购买重庆源通电器设备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源通”)6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9年3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于2019年4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议案;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不需行政许可)【2019】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该重组事项尚需2019年4月24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于2019年4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贵州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2号,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关于收到贵州监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
(4)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深交所《关于对贵州泰永长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9】第 43 号详细内容见深交所网站
(http://reportdocs.static.szse.cn/UpFiles/jgsy/gkxx_jgsy_00292746994.pdf?random=0.061407129399530524)。
(5)2018年度,公司874.9万元的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所列项目用途使用,其中,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项目募集资金519万元用于支付日常市场销售费用;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347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生产等费用;将配电电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8.9万元用于日常经营管理费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情形,公司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第5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2.1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6.4.2条等相关规定。
除此之外,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以自有资金874.9万元,将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本报告公布之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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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