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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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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692                    证券简称:中环环保                    公告编号:2019-032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投资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投资”)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1),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科投资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6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近日,公司收到中科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前,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0%。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减持的股份来源: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实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变化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违反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股东中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4、截至本公告日,中科投资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科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2、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环环保

  股票代码:300692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通讯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减持

  签署日期:2019年4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环环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

  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禾川镇湘赣大道中段时代广场内

  法定代表人:宋永莲

  注册股本:800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062494915N

  成立日期:2013年2月27日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项目投资(除专项许可);资产管理、租赁、咨询(除专项许可);塑胶制品、电子产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材、冶金机械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中科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

  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也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9,600,3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18 年11 月 7 日至 2019 年 5 月 6 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实施(即 2018 年 10 月 20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1)。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减持3,999,800股,还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到期,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且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8,000,200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卖出中环环保股份情况如下:

  ■

  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入中环环保股份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宋永莲

  日期:2019年4月23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联系电话:0551-63868248

  2、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1120号中辰未来港B1座23楼

  3、联系人:胡新权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中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永新县中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宋永莲

  日期: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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