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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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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曲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保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注: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名称已变更为“物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详见公司2019-010号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1)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5.15%,主要系公司应收赊销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较年初增长124.26%,主要系公司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较期初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较年初下降51.43%,主要系公司期末定期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4)短期借款较年初下降19.34%,主要系公司本期归还流动资金贷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下降68.40%,主要系公司本期发放年度绩效工资及绩优薪酬所致 ;

  (6)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63.29%,主要系公司应交的企业所得税较年初增加所致;

  (7)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长49.56%,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贷款利息及各类支付方式手续费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33.13%,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取合同违约金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下降46.23%,主要系公司处置固定资产损失减少所致;

  (10)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2.56%,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到与其他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为职工支付的薪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长84.34%,主要系公司上年同期购买宁夏东方嘉业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用房产;

  (12)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773.07%,主要系公司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宁01民初 469号(详见公司2019-002号公告),对于公司与宁夏大世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间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项的判决结果,公司不能接受,并已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提起上诉,宁夏高院将于2019年4月29日开庭审理公司上诉事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公告编号:2019-014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宝生先生出席会议,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马卫红女士、副总经理梁波先生、梅亚莉女士、剡玉香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王保禄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审议《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所有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宁夏方和圆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婷、武文伽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15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23日上午11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9年4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采

  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的公告》(2019-016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16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全权负责在相关商业银行授信范围内开展黄金租赁融资业务,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概述

  1、为充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拓展融资渠道,公司拟与银行以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黄金租赁融资业务,是公司与银行达成一致,在商定的融资成本下,向银行租入黄金,并与银行签订远期交易合约,约定一年后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品种相一致的黄金,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并承担相应的黄金租赁成本。公司无需承担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2、黄金租赁获得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与黄金相关的业务支出。

  3、业务开展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业务办理完毕止。

  4、融资额度:融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5、融资期限:每笔业务不超过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6、融资成本:综合成本不超过当期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二、开展黄金租赁融资的方式

  公司通过与银行采取黄金租入以及买入和卖出同样价格的业务快速获得资金,与黄金波动风险无关,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资金需求的同时也有效降低了公司的融资成本。

  三、相关黄金租赁融资的风险控制

  本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合约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品种、数量,按照约定的期限和价格进行相应远期套期保值操作,无需承担融资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四、履行程序的情况

  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采用黄金租赁方式开展融资业务的议案》。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9-017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第一季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

  注: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771.46万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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