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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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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建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克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博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上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毛利较高、上年对利润贡献较大的方大城项目,计划销售面积已近尾声,营业收入及利润减少所致。公司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轨道交通设备产业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上升,具体如下:

  1、房地产产业2019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6,343.49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0.60%;实现净利润5,079.0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846.89万元,减少比例为48.83%。

  2、幕墙系统及材料产业2019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43,112.6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56%;实现净利润1,420.7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56.28%;

  3、轨道交通设备产业2019年1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836.0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25%;实现净利润1,123.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19%。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房地产项目进展情况

  1、深圳方大城项目:2019年第一季度,方大城项目实现销售面积2540.9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84,951.4平方米;商业招商签约率为91%;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1#楼累计出租面积12,462.44平米,出租率17.18%。

  2、南昌凤凰洲项目:2018年5月开工建设,该项目占地约1.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3万平方米,计容总建筑面积为6.6万平方米,是涵盖商业、酒店、公寓、写字楼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主体工程中两层地下室已基本完成。项目计划2019年下半年开始预售、2020年上半年竣工验收。目前项目工程建设正按照预期工程节点推进。

  3、深圳方大邦深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占地面积20,714.9平方米,现状为工业厂房。项目已开始立项申报工作。截至2019年一季度末,项目仍处于立项报批阶段。

  4、深圳市横岗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2018年9月底,公司全资子公司方大置业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融利泰投资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横岗大康股份合作公司上中分公司,共同签订了大康河沿线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意向书。该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大康村内,北至沿河路、南至山子下路、西至小康路、东至育英街,项目拟拆除用地范围面积约8万平方米,更新方向主要为居住功能, 最终以政府审批为准。目前正在积极推进项目的立项工作。

  (二)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回购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的相关议案。公司自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3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B股股份32,097,497股,并于2019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78%,本次回购最高价为3.58港元/股,最低价为3.24港元/股,回购股份实际累计支付113,012,632.21港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

  (三)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熊建明

  2019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9-25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2、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四项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各项议案均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 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23日

  股票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股票代码:000055、200055  公告编号:2019-27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监事会于2019年4月8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本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本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全部议案获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2019年4月2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 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9-28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年,财政部分别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修订内容主要包括: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即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减少金融资产类别,提高分类的客观性和有关会计处理的一致性;

  2、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范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也做了调整和完善。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将原金融资产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列示;同时将原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调整为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的减值准备。根据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在编制2019年度各期间报告时,无需重述2018年比较期间数据,但应当对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

  本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将增加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1,669.62万元,减少期初其他综合收益516.64万元;对各财务报表项目的具体影响如下:

  1、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计提减值准备,调整减少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69.07万元,减少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14.50万元,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330.59万元,增加期初盈余公积0.83万元,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1,152.15万元。

  2、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原计提的减值准备一并调整至其他综合收益,减少期初其他综合收益516.64万元,增加期初盈余公积51.66万元,增加期初未分配利润464.98万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及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告编号:2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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