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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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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10                                                  公司简称:万盛股份

  (下转B189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073,101.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37,960,965.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88,026.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1、有机磷系阻燃剂

  公司专业从事有机磷系阻燃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二十余年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坚持差异化的发展战略,不断推出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新产品。主要产品包括聚氨酯阻燃剂(聚氨酯软泡阻燃剂和聚氨酯硬泡阻燃剂)、工程塑料阻燃剂等两大类20多个主要品种。产品主要应用于航天、汽车、电子、建筑以及家具等领域,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的品牌影响力和美誉度,产品远销美国、欧洲、南美、韩国、日本、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分别在美国、香港、欧洲设立全资子公司,已同拜耳、陶氏化学、科思创、巴斯夫、SABIC、金发科技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

  2、特种脂肪胺

  大伟助剂主营业务为从事特种脂肪胺类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其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的“高效环保催化剂和助剂等精细化学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大伟助剂多年来聚焦于特种脂肪胺类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在细分市场中居于领先位置。主要客户包括陶氏化学、巴斯夫、赢创工业集团、万华化学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大伟助剂与客户保持比较稳定的合作关系,且产品处于供不应求状态。

  3、聚合物多元醇

  公司生产聚合物多元醇(POP)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更好的维护阻燃剂下游客户关系以及争取潜在的阻燃剂客户,该业务占公司毛利总额的比重在10%左右,影响较小。聚合物多元醇(POP)2016年、2017年、2018年的收入占比分别为:9.08%、9.51%、1.8%,报告期公司已逐渐退出聚合多元醇产业。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丙烷、苯酚、双酚A、三氯氧磷、正癸酸、聚醚PPG等。公司通过公式定价、招投标采购、合约采购和市场化采购等不同的策略对这些原材料进行采购管理。辅料的采购主要参考公开信息价格、原材料供需情况,并结合订单及库存状况,决定原材料采购时机。

  总体来讲,公司的经营模式为以销定产,通过上述的采购管理制度,公司尽量将原材料市场的波动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规避原材料成本变动的风险。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基本为以销定产,即按照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每个月中旬,按照销售部门提供的销售合同及销售预算,编制下个月的生产计划。每周定期核查各类产品的库存量,根据销售计划和实际库存量合理调整每周的生产计划,并编制生产计划单,上报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进行审批。厂长及车间主任根据生产计划组织生产,完成生产任务。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方式进行。

  公司针对内销市场,尤其是终端客户分布较为集中的区域,主要采取直销方式。公司分别在广州、上海等地派驻销售代表,连同公司本部营销部门共同开展国内客户的直销业务。对于市场规模较小的地区,公司基本上通过经销商销售。

  外销方面,对于主要客户如拜耳、科思创、SABIC、巴斯夫、陶氏化学等,均采用直接销售;对于阻燃剂市场比较成熟的欧美地区,公司除了对主要客户直销外,也通过经销商来服务当地的中小客户。公司美国、欧洲子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在美国市场和欧洲市场的直销比例逐渐提高。

  (三)行业情况

  1、阻燃剂

  近几年来,为适应防火标准提高的需求,阻燃剂技术得到加速发展,应用领域不断拓展,许多新型、高效、环保的阻燃剂层出不穷,其市场用量呈持续增长趋势,销售规模日益扩大。当前,全球阻燃剂的总用量在各类塑料助剂中居第二位,仅次于增塑剂,已成为保护人们生命生产财产安全不可或缺的安全“卫士”。

  随着《公共场所用阻燃剂品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和《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的发布,我国对公共场所使用的建筑制品、铺地材料、电线电缆等,以及座椅、沙发、床垫中使用的保温隔热层及泡沫塑料的相关阻燃标准提出了具体要求,大力推动了我国阻燃剂行业的发展。同时,由于人们健康环保意识的增强,开发环保、低毒、高效、多功能的阻燃剂已成为阻燃剂行业未来的发展走势。有机磷系阻燃剂以其低卤或无卤的特征,在阻燃科学领域受关注,近几年发展势头强劲。

  2、特种脂肪胺

  特种脂肪胺及其衍生物具有广泛的应用,其中主要用途包括医药、农药、油品添加剂、电子化学品以及日化产品等脂肪胺类表面活性剂。伴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脂肪胺类产品的使用量大大增加。胺类聚氨酯催化剂主要用于聚氨酯生产,在全球具有广泛的市场。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3,289.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6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50.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05%,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542.45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6.95%。经营业绩出现变化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营业收入增长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年产43500吨磷酸酯无卤阻燃剂投产销量增长以及阻燃剂销售单价上升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毛利率的增长,以及受汇率波动报告期汇兑损失减少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大伟助剂因厂区搬迁等因素影响,经营业绩低于预期且无法完成约定的业绩承诺,故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8,500万元,同时收回大伟助剂原股东业绩补偿款等6,761.3万元,其中收回的业绩补偿款等属于非经常性损益所致。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2018年6月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针对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外,本年不存在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年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浙江万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盛科技”)、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伟助剂”)、万盛股份(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万盛”)、WANSHENG EUROPE B.V. (以下简称“欧洲万盛”)、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高诚”)、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昇”)、昇显微电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昇显”)共7家一级子公司及江苏万盛大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盛”)、WANSHENG MATERIAL SCIENCE (USA) C0.,LTD(以下简称“美国万盛”)共2家二级子公司。与上年相比,本年合并范围增加1家为新设立苏州昇显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截至2018年12月13日,杭州高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汇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工商注销登记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3点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9日以信息平台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1)。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2)。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073,101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37,960,965.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88,026.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编号:2019-023)。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业绩补偿情况的说明及致歉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银行综合授信到期后重新申请的议案》

  因公司向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到期,为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重新申请及新增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45,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协议签订之日起24个月(含)。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如下:

  ■

  最终授信额度将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万盛股份总经理办理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借款余额为52,346.45万元,其中项目借款27,100.00万元,短期借款25,246.45万元。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12%。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8)。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19-030)。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下午15点30分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9年4月9日以信息平台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执行新会计政策,所做的相应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53,073,101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37,960,965.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48,788,026.39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8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①《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②《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③《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

  ④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市大伟助剂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原股东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8年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的要求,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19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

  注:大伟助剂2017年12月因搬迁停产,2018年1-3月份未生产,因此未采购正癸酸。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于2018年度末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商誉、应收款项、持有待售资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为商誉、应收款项、持有待售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7,622,023.52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18年度,未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前公司净利润为205,130,609.25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97,622,023.52元,计提后净利润为107,508,585.73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占2018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例为90.80%。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可能存在的减值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后做出的决定,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稳健、谨慎,计提后有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本公司(即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当期净资产、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本公司当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1、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等三项金融工具会计准则;2017年5月2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施行,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其他境内上市企业施行,自2021年1月1日起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施行,允许企业提前施行。

  2、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2017年12月2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同时废止。

  基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与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施行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内容

  1、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主要包括: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3)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根据衔接规定,企业应当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列报金融工具相关信息,企业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本准则要求不一致的,不需要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追溯调整。

  2、财务报表列报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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