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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22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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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9年4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6月18日至2019年3月31日)

  ■

  注: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6月18日。本基金在三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9年一季度以来,在经济基本面好于悲观预期、中美贸易摩擦局势缓和以及国内经济政策较为积极的大环境下,A股市场在低位出现了明显的估值修复,局部市场甚至出现了过热的倾向。本基金立足于基金资产的长期价值增长,在市场低位保持了较高的仓位,重点持仓仍以具备长期绝对收益空间的食品饮料、金融保险、高端制造业以及医疗健康等高价值行业的个股为主。操作上不以盲目追逐市场热点概念为导向,对相对估值低位、盈利模式清晰且未来增长空间扎实的个股则重点研究并买入持有。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在2019年第一季度的净值增长率为34.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99%。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站在当前时点,我们认为A股市场经过一定反弹后,局部出现一定过热,而整体仍处于相对低位,结构性机会仍显著。如果基于趋势性和政策的博弈层面,市场预计仍会出现一定波动,但基金操作应坚持不以盲目追逐短期波动为导向。尤其在市场经过短期快速修复后,长期价值作为决策核心依据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未来的投资选股我们将进一步聚焦两个方向,其一是各行业领域具备强大竞争力的优质企业,这部分股票经过短期的修复仍然相对便宜,相信在中长期至少有机会可以取得平均水平以上的回报;其二继续积极寻找仍处在市场错误低估定价中的个股。持仓结构方面,消费、金融、高端制造、医药等高价值行业仍是我们长期持续投入研究思考、积极挖掘机会的主要方向。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招商银行”“新华保险”公告其违规情况外),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5月4日公布招商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内控管理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二)违规批量转让以个人为借款主体的不良贷款;(三)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四)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时违规承诺保本;(五)违规将票据贴现资金直接转回出票人账户;(六)为同业投资业务违规提供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七)未将房地产企业贷款计入房地产开发贷款科目;(八)高管人员在获得任职资格核准前履职;(九)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办理银行承兑业务;(十)未严格审查贸易背景真实性开立信用证;(十一)违规签订保本合同销售同业非保本理财产品;(十二)非真实转让信贷资产;(十三)违规向典当行发放贷款;(十四)违规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根据以上情况,银保监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罚款657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024万元,罚没合计6573.024万元。

  新华保险2018年12月13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委员会公开处罚,本次行政处罚主要由于新华保险存在以下违法行为:一是欺骗投保人,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处罚款30万元;二是编制提供虚假资料,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处罚款50万元;三是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费率,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处罚款30万元。

  本基金管理人此前投资招商银行、新华保险股票时,严格执行了公司的投资决策流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按规定将该股票纳入本基金股票池,而后进行了投资,并进行了持续的跟踪研究。

  该情况发生后,本基金管理人就招商银行、新华保险违规受处罚事件进行了及时分析和研究,认为招商银行、新华保险违规问题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影响,对该公司投资价值未产生实质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跟踪研究。

  5.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核准设立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的批复

  2、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3、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报告期内披露的各项公告

  5、法律法规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本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8.3 查阅方式

  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部分备查文件可在本基金管理人公司网站上查阅。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021)31089000,400-888-8688

  客户投诉电话:(021)31089000

  公司网址:http://www.gtfund.com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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