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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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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42 证券简称:荣之联 公告编号:2019-022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荣之联”)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鞠海涛先生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鞠海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1,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7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鞠海涛

  2、拟减持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

  鞠海涛先生拟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81,3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1786%(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方式: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鞠海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2)鞠海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承诺正常履行中,本次减持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鞠海涛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鞠海涛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5、鞠海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中明确承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实施本次减持,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鞠海涛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荣之联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北京荣之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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