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曲思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秀冰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报告期末货币资金比期初减少57.47%,主要系支付工程总承包工程款及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报告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比期初减少100%,主要系青岛联信2018年接受客户债务抵偿股票本期处置所致。
(3)应收票据:报告期末应收票据余额比期初增加78.58%,主要系客户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4)应收利息:报告期末应收利息比期初减少30.13%,主要系定期存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10,943.18%,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6)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减少40.87%,主要系青岛联信设备材料到货所致。
(7)应交税费:报告期末应交税费比期初减少29.75%,主要系去年末应缴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在本期缴纳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销售费用:报告期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34.26%,主要系青岛联信销售收入减少,销售费用下降所致。
(2)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81.86%,主要系定期存款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559.63%,主要系按应收账款账龄计提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4)其他收益:报告期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本期未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5)投资收益:报告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4.71%,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青岛联信2018年接受客户债务抵偿股票本期处置所致。
(7)所得税费用:报告期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61.72%,主要系青岛联信一季度利润下降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60.75%,主要系一季度回款减少所致。
(2)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6.98%,主要系保证金退回和定期存款利息收回增加所致。
(3)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24.09%,主要系2018年度年终绩效奖安排在4月发放所致。
(4)报告期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52.74%,主要系2017年末应缴企业所得税及流转税金额较大,且在去年同期缴纳所致。
(5)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50.93%,主要系投标保证金和备用金增加所致。
(6)报告期取得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9.53%,主要系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所致。
(7)报告期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100%,主要系上年同期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期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所致。
(8)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51.14%,主要系东营泰贝尔1800吨烷基铝项目本期建设投资款减少所致。
(9)报告期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100%%,主要系东营泰贝尔支付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重要合同进展情况
1、2018年9月29日,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在新疆独山子签订了《炼化工程建设总承包合同》、《采购合同》及《建设工程服务合同》,公司承担独山子石化加工轻烃炼油及乙烯优化调整项目(炼油部分)-5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 EPC 总承包工作,合同总价款为22,480.56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3,102.81万元,累计收款6,626.61万元。
2、2018年8月24日,公司与神华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在榆林市签订了《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合同》,公司承担神华榆林循环经济煤炭综合利用项目(一阶段工程)硫磺回收装置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总价款为12,087万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55.94万元,累计收款1,418.26万元。
3、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与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临淄区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下属独资企业)在淄博市签订了《齐鲁化学工业园高分子材料产业基地基础设施一期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合同》,合同总价款为121,787.88万元。公司已为项目开展做好充分准备,由于国家政策调整,环保要求趋严,业主方淄博齐恒资产管理经营有限公司一直未向公司下达开工通知,截止本次《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动工,存在因地方政府政策变动导致的缓建或取消风险。公司将积极与业主方沟通,就本项目实施情况尽快拿出确定性意见,并及时公开披露。同时,公司将继续做好市场开发及在手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建设和风险防控工作,实现公司业务平稳运行。
4、2016年3月1日,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德令哈有限公司在北京市签署了《中广核德令哈50MW光热项目热传储热系统EPC总承包合同》,公司负责电站导热油系统、蒸汽发生系统、熔融盐储热系统及配套的辅助工程系统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合同价款为人民币255,958,877元。截至2019年3月31日,该项目实现营业收入22,202.08万元,累计收款17,450.14万元。
(二)财务资助债权及诉讼进展情况
威海普益船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益环保”)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7.14%的股权。为支持普益环保业务发展,公司向其提供了5,000万元财务资助。根据公司与普益环保签署的相关协议,普益环保应于财务资助期限届满(即:2018年5月16日)后10个工作日内(最后还款期限为2018年5月30日)向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本次借款的本金、利息。鉴于公司预计普益环保不能在最后还款期限内偿还上述借款本金、利息,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18-017)。截止本次《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普益环保仍未向公司偿还上述借款本息。在普益环保清偿上述财务资助本息前,将持续存在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影响公司当期损益的风险。
为此,公司与普益环保多次接洽并现场了解普益环保经营情况,积极协商回款事宜。经多次催要未果,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向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当日立案受理,并于2018年8月1日至3日对普益环保相关财产实施了保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款项尚未收回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本案已于2019年3月7日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截止本次《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宣判。公司将密切关注并及时发布上述事项进展公告。
■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9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曲思秋
2019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2469 证券简称:三维工程 公告编号:2019-017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15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14日至4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15:00至2019年4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8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彰化路六号花园大酒店贵宾楼二楼万象厅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曲思秋先生
(七)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八)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70,029,4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8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9,972,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774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7,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634,9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77,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7,2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1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75,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5%;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39%;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75,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85%;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1,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5739%;反对5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9,990,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4%;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6,4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9363%;反对38,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06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同意表决权数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对在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及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情况进行了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9年3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王蕊、靳如悦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具备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三维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