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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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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 编号:临2018-029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来的上证公函【2019】0375号《关于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在收到《工作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整理资料及核对信息,现对问询事项回复公告如下:

  一、请公司认真自查前期业绩预告不准确的原因,说明当时披露为净利润-5亿元至 5亿元的理由及依据,以及当时所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相关责任人。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立即组织公司管理层、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对业绩预告披露工作流程认真自查。经自查,公司财务部门按照公司财务报告管理流程,于2019年1月底初步完成2018年度会计核算工作,并对2018年业绩情况进行测算。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2018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相比上年度下降幅度将超过50%,甚至可能出现亏损情况;董事会办公室获悉上述利润预测后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3.1条判断已达到发布年度业绩预告的条件,联合财务部依据《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27/28号》共同完成业绩预告后,提交公司领导审批;由财务总监审核业绩预告经营业绩的准确性以及变动原因的合理性,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公告内容准确性及完整性等,最后经公司董事长审阅后于1月30日收市后提交并申请对外披露。

  公司在1月31日披露业绩预告前,未能就全年经营情况与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及年审会计师全面沟通汇报,业绩预告披露工作流程不够完善,严谨性、有效性需进一步提升。在公布业绩预告后,公司于2019年3月中下旬基本完成2018年度财务决算,并在财务决算时发现存在4项考虑不全面的事项,且该4项事项对公司2018年度业绩预告产生了重大影响。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1.3.3条“上市公司披露业绩预告后,又预计本期业绩与已披露的业绩预告情况差异较大的,应当及时刊登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公司刊发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在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前,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于2019年3月26日召集全体委员、董事长、管理层、年审会计师等,共同讨论调整后的2018年经营业绩及调整原因,并对包括财务报告等年度报告事项提出了明确的改进意见和工作要求,以确保后续定期报告编制及披露真实、准确、合理。

  在前期业绩预告时,业绩测算过程中的部分事项涉及判断和估计,公司根据截至2019年1月底所获得的信息以及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部分事项存在分析判断不及时、不充分或不谨慎的情况,主要包括:1)未能完整观测到公司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低于其成本的幅度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超过50%或已经超过12个月(即出现减值损失),未能将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累计差异计提减值准备;同时由于前期业绩预告时,公司尚未收到部分非上市股权投资单位2018年度财务报表,导致未能识别部分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减值迹象并据此进行相应的投资减值评估测试,进而未能计提相关减值准备;2)于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飞机引进部门与租赁公司就机位转让前期本公司承担的飞机引进相关利息尚在积极协商,公司认为上述飞机引进相关资本化利息仍然有收回的可能,因此未结转计入当期资产处置损失;3)于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市场部门基于补贴政策以及实际航班运营的情况申请发放补贴,公司认为可以收到相关补贴,故确认了相关补贴。实际收到补贴金额与原先估计存在差异;4)于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根据联营企业的管理层原预估报表测算联营企业投资收益,联营企业预估报表与最终决算报表的差异致使确认的投资收益存在差异。

  二、公司披露,本次业绩预告更正原因涉及资产减值、资本化利息损失、补贴收入等事项,请公司核实前期未充分预计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㈠资产减值

  1.上市公司股权:2018年底,公司持有新生飞翔、兴航融投与滨海农商行等公司股权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该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在公开报价或评估参数为公开市场参数,因此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根据证监会指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迹象的客观证据包括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期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上述股权投资在2018年末公允价值相对于成本的下跌幅度已达到或超过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已达到或超过12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下跌幅度均未达到50%且持续下跌时间未超过12个月),因此判定为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并且需将公允价值与初始投资成本的差异计提减值。因此公司针对该三项投资计提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于公司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对于该类股权投资的计量为将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未能完整观测到公司所持有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公允价值截至2018年12月31日低于其成本的幅度已超过50%或公允价值低于投资成本的时间已经超过12个月,因此前期业绩披露时未能考虑减值影响。

  2.非上市公司股权:公司持有海航机场集团等非上市公司股权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按成本核算。根据证监会指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包括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公司在掌握相关股权投资单位经营情况变化及财务决算报表后,识别部分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单位出现2018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等减值迹象(2017年度未出现减值迹象),进而聘请独立评估师对相关投资的公允价值执行评估,根据目前的初步评估结果,部分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低于账面价值,因此需计提相关投资减值准备。

  于公司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未能收到部分非上市股权投资单位2018年度财务报表,未能识别部分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减值迹象进而执行减值评估测试,故未识别存在的减值影响。

  ㈡飞机购机权转让资本化利息

  公司于2018年下半年陆续将若干A330、B787、B737MAX等机型在飞机制造商的机位转让予第三方租赁公司,并由租赁公司将飞机经营租赁给公司,价格均为市场公允价值。由于租赁公司提前获得了机位并取得了收入,公司认为租赁公司应该承担转让过程中前期本公司承担的飞机引进相关利息(计入在建工程的飞机利息资本化),并一直与租赁公司进行商讨。截止至本次业绩更新公告日,根据公司与租赁公司的谈判结果,转让过程中前期公司承担的飞机引进相关利息租赁公司不予承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且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基于此,公司将机位转让对应的累计资本化利息确认为当期资产处置损失。

  于公司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认为上述利息资本化仍然有收回的可能,因此未结转入当期资产处置损失。

  ㈢补贴收入

  为执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公司陆续开通了众多国际航线,并根据相关补贴政策计提补贴收入。截止至本次业绩更正公告日,公司计提的部分航线及其他补贴未能按照预期到账且未能签订正式的补贴协议,不满足补贴的确认条件,故公司冲销已计提但未收到的补贴收入。

  于公司前期业绩披露时,公司基于相关补贴政策以及实际航班运营的情况,认为可以收到相关补贴,故确认了相关补贴。

  ㈣投资收益

  公司持有多家联营公司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计提投资收益。公司于前期业绩披露时,根据联营企业的管理层预估报表测算联营企业投资收益,现根据联营企业的决算报表调减公司原确认的投资收益。

  三、请公司年审会计师认真核实公司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审慎出具审计报告。公司应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实披露公司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公司回复:

  公司针对监管工作函的内容和要求已与年审会计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沟通。针对业绩预告更正事项,年审会计师正认真核实相关事实情况,执行审计程序。针对涉及公允价值评估等重大判断和估计的领域,年审会计师已利用事务所内部评估专家对公司聘请的第三方评估师的评估报告进行审核。针对此次业绩预告更正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领域, 年审会计师将根据审计准则的规定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切实履行审计职责,审慎出具审计报告。

  考虑到2018年度公司年报审计的大额工作量,年审会计师2018年度已增加审计人员投入对公司的审计,尤其是高级别的员工、经理和合伙人的投入。此外,公司已将年报时间自2019年3月延至4月底,以确保公司和年审会计师有充足的时间保证2018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将一如既往与会计师积极沟通,全力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真实公允反映公司2018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并如实披露。

  公司郑重声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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