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的各子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化不大,影响经营业绩及各项报表指标的主要因素如下:

  1、主要是报告期处置哈尔滨中关村公司100%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5,725万元及处置葫芦岛中实公司51%股权产生的投资收益88万元影响。

  2、报告期收回以前年度福州华电的担保案款3,849.62万元影响。

  以上主要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比上年同期分别增加74.24%、136.65%、553.08%、547.64%。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前次披露的业绩预告公告中预计的业绩存在-6.86%差异,主要是子公司北京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与孙公司江苏华素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内部交易利润合并抵消影响。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26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公司各项业务一季度开局良好,业绩同比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医药业务报告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也有所增长;

  2、公司加大现有存量资产的处置,对报告期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同时,各公司业务正常开展。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2019年1-3月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2019年4月27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24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9年1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5,000万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分别来自于盐酸苯环壬酯片增加眩晕适应症-Ⅱ期临床研究(400万元)和Ⅲ期临床研究(800万元)、盐酸纳曲酮片增加新型毒品依赖适应症-Ⅲ期临床研究(800万元)、盐酸纳曲酮片增加克隆病适应症-Ⅲ期临床研究(800万元)和华素制药品牌建设项目(2,2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本公司2019年1月10日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2019-002、2019-004)。

  2019年4月11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来自于华素制药品牌建设的2,200万元已全部归还至银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备查文件:

  《网上银行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31    证券简称:中关村    公告编号:2019-027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已于 2019年3月26日发布《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11 日(周四)下午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0 日(周三)—2019 年 4 月11 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 4 月 11 日(周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10 日(周三)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1 日(周四)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B座22层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侯占军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的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8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37,811,85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766%。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2位股东持有的股份209,987,1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820%;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27,824,6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946%。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朱卫江、田秋盈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监事代表陈更先生、法律顾问朱卫江、田秋盈律师和股东代表陈萍女士、黄志宇先生担任监票人,监督现场会议投票、计票过程。

  议案1.00、关于四环医药收购多多药业27.82%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94,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58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17,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2.00、关于四环医药转让多多药业9.56%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74,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2%;反对37,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561,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6%;反对37,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议案3.00、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37,794,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7%;反对17,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28,581,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92%;反对17,3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卫江、田秋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

  3、股东大会表决结果(现场网投汇总、监票人签署);

  4、北京市天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