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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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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9-02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2019年4月12日停牌一天,2019年4月15日开市起恢复交易;

  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天化”变更为“泸天化”,证券代码000912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十)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7年12月15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改为“*ST天化”。2018年12月28日,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鉴于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连续两年亏损、净资产为负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深圳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19年3 月20 日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审计报告》(川华信审[2019]003 号),公司营业收入440,54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60万元, 公司净资产473,843万元。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2.11 的规定,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且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风险警示的情形。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第六届三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对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司2018年度业绩情况,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它风险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四、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9年4月15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简称由“*ST天化”变更为“泸天化”,证券代码000912保持不变,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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