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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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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66 证券简称:桃李面包 公告编号:2019-047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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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沈阳桃李面包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005-4010单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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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吴学亮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长吴志刚、董事吴学东因公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授权委托副董事长吴学亮代为表决;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总经理吴学群、执行总经理吴学亮、董事会秘书张银安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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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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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薪酬的议案

  8.01 关于吴志刚、吴学群、吴学亮、吴学东、盛龙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02关于宋长发、刘澄清、吴非、黄宇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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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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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议案名称: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用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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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9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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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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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议案名称:关于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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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之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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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6、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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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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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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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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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为特别决议议案,以上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8中的8.01项议案《关于吴志刚、吴学群、吴学亮、吴学东、盛龙董事薪酬的议案》,吴志刚、吴学群、吴学亮、吴学东、盛龙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308,862,321股。

  议案9《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的议案》,曲慧、关立新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564,800股。

  议案14《关于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立新、高广学、孙颖、张银安回避表决,涉及回避表决股份数560,540股。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幸黄华、管志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桃李面包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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