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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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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用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与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诚财富”)签订的代销协议,泰诚财富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开始代理销售本基金管理人以下基金产品。投资人可通过泰诚财富的销售网点和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一、 适用产品如下:

  ■

  二、 费用优惠活动

  (一) 费率优惠内容

  自2019年4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享有一定的折扣优惠。同时后期若泰诚财富参与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新基金发行,认购费率同样享受一定的折扣优惠。费率优惠以泰诚财富公布的优惠政策为准。收取固定费用的,不享有费率折扣。

  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二) 费率优惠期限

  自2019年4月15日起实行,截止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 费用优惠活动适用范围

  1、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我司产品在泰诚财富认购、申购业务(含定期定额申购)的手续费,不包括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2、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泰诚财富所有,敬请投资者留意前述代销机构的有关公告。

  3、参与费用优惠活动的方式和流程以泰诚财富的具体活动规则为准。

  三、 基金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调整

  自2019年4月15日起,投资者通过泰诚财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首次最低定期定投申购金额调整为10元,追加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为单笔10元起,普通申购业务起点暂不进行调整,同时光大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B)类不进行定投起点的调整。

  前述代销机构可根据自身的相关规定设定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金额下限(不低于本公告中确定的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需遵循前述代销机构的规定。

  四、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

  自2019 年4月15日起,投资人可通过泰诚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如下:

  (一) 定期定额业务的含义

  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时间和申购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申购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二)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上述基金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三) 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办理时间同基金日常交易时间。

  (四) 办理方式

  1、申请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须拥有本基金管理人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凭证到销售机构申请办理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五) 扣款金额

  基金投资者可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金额,最高最低扣款金额都需遵从销售机构的要求(泰诚财富要求投资者每期扣款基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元)。

  (六) 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期固定扣款日期;

  2、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下一周期。

  (七) 扣款方式

  1、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固定扣款日和扣款金额进行自动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则不扣款,请投资者于每期扣款日前在账户内按约定存足资金,以保证业务申请的成功受理;

  4、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具体扣款规则以投资者与销售机构之间的约定为准。

  (八) 申购费率

  目前本基金管理人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故定期定额申购也只采取“前端收费”模式,如无另行公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一般的申购业务。

  (九) 交易确认

  每期实际扣款日与基金申购申请日为同一日,以该日( T日)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 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 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十) 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者想变更每期扣款金额和扣款日期,可提出变更申请;如果投资者想终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可提出解除申请,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销售机构的规定。

  五、 联系及咨询方式

  欢迎广大投资者咨询以及办理开户、申购、赎回、基金定期定额申购等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及流程参照泰诚财富的相关规定。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1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按照基金合同约定,本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可供分配利润计算截止日,即2019年3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4月18日自基金托管专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及以后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光大保德信客户服务热线确认分红方式(开通光大保德信网上交易的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修改)。凡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投资者请务必在2019年4月16日前办理变更手续。2019年4月16日及以后申请办理分红方式修改的客户,修改后的分红方式将在下一次分红中生效。

  (4)权益登记日当天,注册登记人不接受投资者申请办理转托管、非交易过户等特殊业务。

  (5)根据《光大保德信信用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红利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若红利分配金额小于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则自动转为红利再投资。因此,当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金额小于最低现金红利发放限额10.00元(不含10.00元)时,注册登记机构则将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按2019年4月16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6)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pf.com.cn。

  (7)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202-888。

  (8)本基金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讯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上海汇付数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乐融多源)、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原中经北证)、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9)分红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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