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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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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96 证券简称:星网锐捷 公告编号:临2019-16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星网锐捷”)34,381,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89%)的股东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维实”)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95,2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736%)。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新疆维实《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一)减持股东:新疆维实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三)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

  (四)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日内;

  (五)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本次新疆维实拟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59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4736%,其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5,832,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六)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七)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价。

  三、股东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新疆维实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股票。

  (二)本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黄奕豪、阮加勇、郑维宏、林冰、杨坚平、林忠、赖国有、刘忠东、郑炜彤、陈艳玉、沐昌茵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其持有的新疆维实股份,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在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新疆维实股份不超过已持有新疆维实股份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新疆维实股份。

  (三)2015年7月29日,新疆维实以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200,000股股份时做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新疆维实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都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新疆维实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五、备查文件

  新疆维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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