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曾庆洪先生、冯兴亚先生、吴松先生、陈茂善先生、李少先生、王丹女士、陈汉君先生及眭立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332,55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为0.0619%(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收市后总股本为基数计算),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均为其股票期权行权、二级市场买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所得。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述人员因个人资金需求,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的2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现将有关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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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格中持股比例以截至2019年3月31日收市后总股本(10,233,724,617)为基数计算。
2、上述人员通过其他方式取得股份均为股票期权行权及资本公积转增股份,陈茂善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取得的股份为H股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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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表格中减持比例以截至2017年6月30日收市后总股本(6,500,455,793)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临2017-066、临2017-069公告;
2、2017年5月27日《实施细则》发布前部分人员完成减持,减持计划披露日期“不适用”;
3、眭立女士自2017年9月28日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后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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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遵守《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2、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