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财经要闻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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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1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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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市场化原则
让科创板行稳致远

  (上接A01版)以及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代表为主,来自监管机构的代表为辅,具有较为充分的市场代表性。上交所关注的重点在于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而企业是否具备科创板上市条件,则将更多地由委员会的专家以及来自市场的专业人士判断。

  总之,科创板不会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选择企业,而是由市场、投资者选择企业。在整个审核过程中,交易所将更多地与保荐人打交道,重点关注保荐人对发行人的评估、判断是否客观、合理,并根据需要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向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咨询。与之配套,科创板将试行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制度、建立执业评价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保荐机构对科创企业的遴选功能。借助于市场化和透明度,市场各方归位尽职有望得到更好地落实。

  科创板的市场化原则还体现在正式开板后的交易方式以及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上。从制度设计上来看,科创板将引入一系列更符合创新企业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的制度安排。科创板设置了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制度和更加市场化、更高效便捷的并购重组制度。在交易方面,科创板适当放宽涨跌幅限制,优化融券交易机制,为市场提供更高效的“卖空”能力,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善“单边市”问题,促使市场更有效地发挥价值发现功能。

  我们相信,只要始终秉持市场化和公开透明的基本原则,不为来自市场之外的压力所干扰,科创板就能始终与科技创新的脉动相呼应,满足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对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一个虚怀若谷、有容乃大的科创板,定能行稳致远,前程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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