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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1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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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2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 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议案一、二项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2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议案》

  《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4月10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29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深圳市

  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泽担保”)注册资本为 1 亿元人民币;并于 2017 年 2 月 4 日获得了深圳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2 年 2月 3日);其主营范围包括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即其主营业务为担保业务。盛泽担保预计 2019 年5月至2020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特别需要说明的是,盛泽担保在上述期间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取决于业务进度,可能小于此上限数额,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盛泽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预计对外担保总额的公告》,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盛泽担保目前主要业务为个人及中小企业贷款提供担保和为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提供担保。

  (一)个人及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业务

  个人及中小企业借款担保业务主要是为个人及中小企业在需要中短期资金的时候向银行、信托等具备贷款资质的机构申请借款时提供的担保业务,担保金额将根据借款人的综合资信来评估。

  1、被担保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担保对象为个人时,其名下需有房产;被担保对象为中小企业时,其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被担保对象历史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担保对象征信及还款记录无重大瑕疵;

  (4)如被担保对象用房产作为抵押物时,抵押成数不高于九成;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①从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贷款)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两年。

  (3)担保的金额:委托担保人与受保贷款机构订立的借款(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二)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

  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转让(质押)融资担保业务主要是为中小微企业将其应收账款转让(质押)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时提供的融资担保业务;担保金额视市场具体情况而定,最高不超过其应收帐款金额;

  1、被担保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被担保对象需具备相关经营资质;

  (2)被担保对象历史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被担保对象非本公司关联方;

  (4)被担保对象所持有的应收账款具备真实贸易背景;

  (5)被担保对象还款记录无重大瑕疵。

  2、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的期限:从保证担保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中小微企业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合同项下各具体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另加两年。

  (3)担保的金额:

  委托担保人与具备相关资质的资金方签订的应收账款转让(质押)合同项下转让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由于盛泽担保的主营业务即为担保业务,其预计2019 年5月至2020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委员会已经对盛泽担保业务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盛泽担保2019 年5月至2020年4月对外担保总额之上限为6亿元人民币,占公司 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3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09,143.20万元(其中99.73%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4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30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称“世联小贷”)的经营需要及业务需求,公司拟同意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或其他履约义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差额补足等。公司预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

  2、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此担保额度,并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每笔担保事宜,根据实施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额度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适用于以下情形:

  (1)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

  (4)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5)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担保事宜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额度明细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世联行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4.注册资本:204,297.0972万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8.主要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世联小贷

  1.被担保人称:深圳市世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免税商务大厦裙楼东04层3号单元

  3.法定代表人:周晓华

  4.注册资本:150,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4月12日

  6.经营范围:专营小额贷款业务(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7.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合理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履约等业务,并由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确定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的担保资源,解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需求,可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由于各被担保人是公司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决策全资子公司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能够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公司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止,累计提供担保额度之上限为人民币60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13.21%。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09,143.20万元(其中99.73%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9.46%。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31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9日—2019年4月3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3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1、2、4、5、6、7、8、10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9、11已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3月29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12、13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上议案14、15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9年4月1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3、14、15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5、6、7、8、9、10、11、15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19年4月26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247677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王家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4、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30日早上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4、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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