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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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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赵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本次对关联交易的实施主体进行变更,变更后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主体。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和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号)。

  二、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9号)。

  三、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于2019年04月16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03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0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为了便于公司运营管理,且除变更房屋转让合同买方主体之外,其余条款均与变更前完全保持一致,不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018号)。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房屋转让合同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主体,其余购买条件及相关条款与变更前保持一致。

  2、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该房屋现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关联交易概述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通过现金购买方式收购豪波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波安全”)名下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作为公司办公楼。关联董事赵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0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086号)。

  二、变更实施主体概述

  2019年0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的议案》,关联董事赵辉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全票通过本议案。鉴于所购房屋作为公司本级办公楼使用,为便于公司运营管理,公司计划对该已经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变更后实施主体从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变为公司主体。除实施主体变更外,该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变更后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04日

  注册资本:71464.4396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中信城枫丹白露一期3栋906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38867W

  法定代表人:赵辉

  经营范围:工业固体废弃物及危险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水泥及辅料、水泥制品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制作及技术服务;投资建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环保、水泥、商砼、建材、公路运输相关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变更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变更房屋转让合同的实施主体是基于经营管理需要,除变更房屋转让合同买方主体之外,其余条款均与变更前完全保持一致。变更后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河源市金杰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变为公司主体。上述变更事项是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意见

  本次对已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不会对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为对已经批准实施的关联交易进行实施主体的变更,变更后实施主体为公司主体,本次变更事项并没有对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除实施主体变更外,关联交易的其它内容保持不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关联交易实施主体进行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关联交易实施主体,是为了便于公司运营管理,且除变更房屋转让合同买方主体之外,其余条款均与变更前完全保持一致,不会对该关联交易的实质内容带来影响,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事项。

  七、关联交易的进展情况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经双方协商,最终成交价格为18,000元/平方米,成交总价为29,408,940元(贰仟玖佰肆拾万捌仟玖佰肆拾元整)。

  公司现已完成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创意中心1幢3001室-1幢3008室共8间房屋的过户登记手续,并收到由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下发的不动产权证书。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不动产权证书。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城环保”)的项目建设及其他运营资金需要,祥城环保拟向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银租赁”)申请融资租赁贷款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祥城环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9年0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 称 :济宁祥城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6年11月04日

  注册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仲山镇新民路路东

  法定代表人:范建刚

  注册资本 :2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非金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被担保人产权及控制关系

  祥城环保为公司持股50%控股子公司,其产权及控制关系如下图:

  ■

  3.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祥城环保近期主要财务指标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4.被担保方信用情况

  根据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示信息,祥城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祥城环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具体条款及期限由公司与浙银租赁共同协商确定,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五、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祥城环保是公司持股50%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祥城环保的项目建设及其他运营资金需要,有利于祥城环保尽快建成投产。本次担保对象祥城环保未采取反担保措施,但祥城环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祥城环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且其他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公司认为本次担保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及做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为祥城环保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祥城环保尽快建成投产;祥城环保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控股子公司,祥城环保其他股东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9,691.65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58.78%。其中 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2019年04月16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4月16日(星期二)14:3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6日9:30~11:30, 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5日15:00至2019年04月16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除现场召开会议外,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0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04月09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承诺放弃表决权或者不得行使表决权的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9-019号)。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04月15日(工作日)9: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作为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润和信雅达创意中心1号楼30楼

  联系人:朱磊倩

  联系电话:0571-86602265

  传真:0571-85286821

  电子邮箱:jygf@jysn.com

  邮政编码:310052

  其他事项:出席会议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七、备查文件

  1.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46 ;投票简称:金圆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0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04月1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04月1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审议事项投票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股东签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票账号: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委托有效期:

  附件三

  回执

  截至2019年04月09日下午股票交易结束时,我单位(本人)持有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546            证券简称:金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号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金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控股”)函告,获悉金圆控股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金圆控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7,707,6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7.46%。金圆控股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总数为4,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56%。截至目前,金圆控股累计用于质押的股份总数为181,40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5.38%。

  三、备查文件

  1.金圆控股关于股票解除质押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金圆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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