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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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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95 证券简称:英洛华 公告编号:2019-01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减少、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至3月2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2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一号会议室(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许晓华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06,105,9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6426%;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371,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3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提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075,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0%;反对401,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585,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2417%;反对401,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58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46,427,575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3,494,272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2,101,80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6,116,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表决权股份数446,427,575股)、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3,494,272股)、东阳市恒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2,101,801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6,116,64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03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6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九: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十: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7,464,23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3%;反对1,012,85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1,974,5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885%;反对1,012,85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1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提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28,140,2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63%;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52,650,5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644%;反对336,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35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此外,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分别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披露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现场见证并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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