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民主路2号平安大厦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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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树启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董事杜波先生、独立董事陈栋强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8人,监事会主席张友谊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尽峰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吉如昇先生、程伟先生、岳殿召先生、陶伟先生、闫章立先生及财务总监王启山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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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2.01债券名称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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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2.02债券期限和品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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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2.03发行规模及分期发行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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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2.0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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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 2.0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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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2.06发行方式及配售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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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2.07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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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2.08利息递延支付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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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2.09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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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2.10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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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2.11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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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2.12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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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2.13担保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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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2.14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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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议案名称:2.15拟挂牌转让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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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议案名称:2.16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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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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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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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议案名称:5.01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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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议案名称:5.02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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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议案名称:5.0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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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议案名称:5.04债券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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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议案名称:5.05债券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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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议案名称:5.06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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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议案名称:5.07担保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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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议案名称:5.08承销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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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议案名称:5.09偿债保障措施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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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议案名称:5.10上市场所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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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议案名称:5.11还本付息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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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议案名称:5.12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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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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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议案名称:关于发行永续中期票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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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议案名称:8.01拟回购股份的目的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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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议案名称:8.0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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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议案名称:8.03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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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议案名称:8.04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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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议案名称:8.05拟回购股份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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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议案名称:8.06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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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议案名称:8.07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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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议案名称:8.08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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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议案名称: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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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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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卢钢、刘天意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