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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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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0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前身为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泰新材”)于2019年3月21日收到股东嘉强顺风(深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强顺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嘉强顺风因减持股份、公司募集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及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增发股份从而其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的原因,嘉强顺风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嘉强顺风持有公司股份266,637,5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7%;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强顺风持有公司股份220,916,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3月20日,嘉强顺风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总计45,721,257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03%。具体情况如下:

  ■

  2017年8月23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27,337,311股股份募集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资金,嘉强顺风的持股比例因此被动稀释,稀释比例为0.33%。

  2018年1月11日,公司因实施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2,556,661股;2018年7月9日,公司因实施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5,231,982股;2018年8月16日、2019年3月13日公司分别完成回购注销2017年度、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离职员工的限制性股票36,909股、440,586股。在本次权益变动期间,因公司开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嘉强顺风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稀释比例累计为0.01%。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注:嘉强顺风分别于2018年1月23日、2018年3月21日解除限售股份79,991,26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2018年3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重大资产重组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4、2018-0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嘉强顺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嘉强顺风持有公司股份220,916,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0%,嘉强顺风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嘉强顺风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之交易对方嘉强顺风承诺,其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鼎泰新材对价股份的锁定期如下:

  (1)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自相关股份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2)前述期限届满后,其所持鼎泰新材股份按如下比例分期解锁:

  ①第一期:自该等鼎泰新材股票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且对业绩承诺第一年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②第二期:对业绩承诺第二年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以较晚者为准),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3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③第三期:对业绩承诺第三年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若无业绩补偿义务,则为关于承诺业绩的专项审计报告公告之日),其本次取得的增发股份总数的 40%(扣除补偿部分,若有)可解除锁定。

  (3)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鼎泰新材的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的,则其持有的该等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若上述期间鼎泰新材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前述本次发行价以经除息、除权等因素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4)本次交易完成后,其在本次重组中所认购的鼎泰新材股票因鼎泰新材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嘉强顺风在股份减持过程中严格履行其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各项承诺。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4、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嘉强顺风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51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核准情况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森控股”)于2019年3月2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88号),中国证监会批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核准泰森控股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2、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3、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在境内外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下属全资子公司泰森控股及SF Holding Investment Limited在境内外发行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60亿元(含160亿元)债务融资产品,其中境内发行规模预计为人民币100亿元。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债务融资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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