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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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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合肥城建”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等有关规定,以及2019年3月8日《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9年3月18日起,对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合肥城建”(代码:00220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自其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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