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3月11日,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邮件送达。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举行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戚勇先生主持,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的议案》。
同主要内容:
贷款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
借款人: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一)借款金额
贷款人同意给予借款人借款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陆仟壹佰贰拾贰万元整。
(二)借款用途
本借款用于借新还旧,用于偿还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与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兴银粤借字(环市东)第20180329003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借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借款期限
1、借款日期为2019年3月12日至2020年1月11日。
2、一次性放款的,放款日以借款借据、借款凭证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如实际发放日迟于前款记载的借款发放日,则借款到期日相应顺延。
(四)担保
担保方式为:
1、以本公司名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夏工业园工业大道西9号的工业用地及其上盖物为公司本次用于借新还旧的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具体权益以双方签订抵押合同约定为准,该担保抵押期限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本抵押物担保的债务的到期日可以超过抵押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即不论债务人单笔债务的到期日是否超过抵押额度有效期的到期日,抵押人承诺以抵押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对抵押最高本金限额项下所有的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2、以应收账款和存货追加担保,应收账款质押金额17,238,858.91元,存货抵押金额59,378,945.99元,具体权益以双方签订抵质押合同约定为准,应收账款抵押的期限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如质押期限届满,被担保债权未获完全清偿的,则质权人依法享有的质押权仍持续有效。存货抵押的期限为2019年2月28日至2020年2月27日,如抵押期限届至,债务人未还清债务的,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抵押权不变。
本次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不会新增公司负债,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金额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018-2019年度授信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长戚勇先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东支行签署借款/担保相关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特此公告。
德奥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