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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9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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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9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经核实,公司2019年2月18日公告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有3名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不一致,现予以补充和更正。

  1、激励名单中的副总经理“相原俊夫”补充为“AIHARA TOSHIO(相原俊夫)”;

  2、激励名单中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吴请清”更正为“吴清清”;

  3、激励名单中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王婷捷”更正为“王婷婕”。

  除上述补充和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无变更,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附件: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更正)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配情况表

  ■

  注: 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

  ■

  ■

  ■

  ■

  ■

  注: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确定。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0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法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方法如下:

  1、公示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并于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7日通过公司网站公示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除3名激励对象姓名与身份证或护照记载不一致并已补充和更正外,公示期满,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任何异议。

  2、核查方法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公司或子公司为拟激励对象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凭证等资料。

  二、监事会的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次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已于2019年2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2019年3月15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2019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现场表决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3月7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9年3月7日(星期四)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机构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会议的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为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3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并附身份证、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3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发送邮件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名邦科技工业园区安山路,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3154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云霞、施雨虹

  联系电话:0574-58122405

  联系邮箱:investor@kfmic.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5666,投票简称:江丰投票。

  2、 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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