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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6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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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19-00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股东基本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8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395%。公司副总经理陈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00%。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沈华女士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220万股,占总股本的1.4849%。陈建平先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不超过10万股,占总股本的0.0675%。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沈华女士,副总经理陈建平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沈华、陈建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十二个月的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所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此承诺持续有效,承诺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沈华承诺:在其所持发行人股份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以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进行减持,每年转让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25%。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在其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及其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期间内,承诺人将于每次减持发行人股份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该次具体减持计划,并配合发行人完成相应的信息披露工作。如未能按照上述承诺及时通知发行人,造成发行人未能及时公告本人当次的减持计划的,当次减持收益由发行人享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股份计划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减持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

  4、公司将督促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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