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张敬红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张敬红女士于2015年6月与公司原股东昌兴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兴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昌兴矿业所持有的公司1,70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2015年7月17日,张敬红女士与昌兴矿业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2017年3月30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24,200万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1股,上述事项已于2017年5月4日实施完成,2017年5月5日,上述股份上市流通。转增股本后,张敬红女士持有新力金融3,416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6%。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为实现投资收益,张敬红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96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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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2018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9):“张敬红女士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但因市场发生变化,截至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张敬红女士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详见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8-100)。
张敬红女士自2015年6月协议受让1,708万股(转增股本后为3,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至今,未减持过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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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2015年6月,张敬红女士与公司原股东昌兴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1,708万股(转增股本后为3,4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6%)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并于2015年7月17日完成了证券过户登记手续,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张敬红女士承诺自持有上述股份之日起,1年内不上市交易。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张敬红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是张敬红女士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张敬红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在张敬红女士减持期间及减持计划实施后,公司将督促张敬红女士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