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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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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9-006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

  特别提示: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1.1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继续为负值或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13.2.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5月2日起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18年10月24日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截至2018年9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1,714.23万元。预计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262万元至-36,262万元。

  公司预计于2019年4月下旬披露2018年年度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如果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最终确定为负数,或2018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继续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自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并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二、公司董事会已经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2018年,公司上下全体员工在董事会及高管的领导下,通过内生式挖掘和外延式拓展两种路径并行的方式,持续推动公司业务协同工作和资源整合,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一)积极化解债务危机

  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地政府机构的协调下,积极与多方债权人协调沟通,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后续债务偿还等方式进行债务重整,同时就筹资安排与多方进行沟通,全力以赴地推进偿债资金及补充流动资金的筹集事务,但债务重整事项的推进受各方协商结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降本增效,提升盈利能力

  目前,公司仍保持持续稳定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抓好生产组织和原料采购,降低运营成本,认真做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工作,努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以保证持续经营的稳定性。

  (三)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

  通过加强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适当缩短应收账款账龄以及对个别形成坏账的单位进行诉讼等措施,加强款项回收、持续改善现金流,确保公司生产运营资金的需求。

  (四)积极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

  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以来,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汇报有关核查工作进展等。

  2019年,公司将合理制定年度经营计划,以效益为中心,争取相关订单,完善内部控制精细管理,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改善现金流;同时,继续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安排,从多方面争取2019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三、其他提示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ST龙力          公告编号:2019-007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因公司信息披露涉嫌违反证券法律规定,目前正在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字【2018】1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调查期间公司全面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已于2018年1月12日、2月9日、3月9日、4月9日、5月8日、6月9日、7月7日、8月4日、9月6日、10月9日、11月8日、12月8日、2019年1月9日、2月2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关于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16)、《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64)、《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098)、《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10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1)、《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3)、《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5)、《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9)、《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2)、《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5),目前上述调查仍在进行中,期间公司经营活动未受事件影响,经营情况正常。

  如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并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起六个月期限满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敬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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