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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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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0/900952 证券简称:锦州港/锦港B股 公告编号:临2019-017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司拟使用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回购价格不超过4.89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5日和2019年2月15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临2019-015)。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止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已申请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尚未开始实施回购股份。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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