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投资理财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3月0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商所充实场外市场银行主体
马爽

  3月1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通知称,核准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成为该所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准予开展综合服务平台资金存管业务。这是大商所自2018年12月份首批引入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4家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后,进一步充实场外银行主体,以更好地优化和拓展场外市场业务。

  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未来工作中,工商银行将全力支持大商所场外市场建设工作,在全国核心地区宣传推广场内场外衍生品工具,让更多的实体产业客户参与到大商所场内、场外市场中来。

  民生银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一直以来,民生银行高度重视与大商所的银期合作,多角度搭建覆盖保证金存管、场外衍生交易、商品互换、标准仓单融资、挂钩商品指数结构性理财等多领域的合作平台。去年民生银行获得大商所首批商品互换交易商资格,此次进一步获批成为大商所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将有利于民生银行更加充分地发挥自身优势,为交易所和场外衍生品市场业务参与主体提供优质的综合金融服务,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场外市场合作层次,增强银行作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自2018年12月19日商品互换业务上线以来,金融机构和实体企业了解并参与大商所场外平台的热情较高。此次新增工商银行和民生银行为综合业务指定存管银行,是大商所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深化银期合作的重要体现。下一步,大商所还将进一步充实场外衍生品市场参与主体,并加大商品互换业务推广力度,完善相应的规则制度和平台系统,推动场外业务规模化发展,更好满足各类企业风险管理的差异化需求。(马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