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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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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政府引导基金降低参投门槛
□本报记者 刘宗根

  □本报记者 刘宗根 

  

  作为子基金重要的资金来源,政府引导基金一举一动都颇受关注。日前,又有部分政府引导基金进一步降低了参投门槛,涉及注册地、投资限额、返投比例等多个方面。

  门槛降低

  2月19日,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对厦门自贸片区产业引导基金制度进行修订。

  按照新的管理办法,子基金原则上应当注册在厦门自贸片区内,每只子基金募集资金总额原则上不少于1亿元,且全部出资原则上在2年内到位,其中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20%,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原来的“子基金及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注册在厦门自贸片区内”不再是硬性规定。

  新的管理办法新增了“由子基金管理机构引进的招商引资项目经管委会事先认定,可计入子基金对厦门自贸片区的投资额”条款,放宽了投厦认定范围。

  投中研究院最新发布的政府引导基金调研报告显示,2018年,53.33%的政府引导基金将子基金投资的注册地为外地的企业,但其对当地有实际投资行为并在当地有注册经营实体,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投资与当地企业的认定范围。90%的政府引导基金将注册地为当地的企业作为政府引导基金对子基金投资于当地企业的认定范围,此外80%的政府引导基金接受从外地招商落地于当地的企业。

  新的管理办法还新增了“对厦门自贸片区重点产业发展、重点平台建设具有重大带动作用或长远较大影响的子基金,经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批准后,可适当提高投资额度”的条款,投资额度可适当提高,放宽了5000万元的限额。与此同时,投资于厦门市企业的资金总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对子基金出资额扣除相应比例管理费后实际可投金额的比例由1.5倍改为1.2倍,降低了本地返投比例。

  实际上,在厦门自贸片区之前,已有包括天津在内的多地在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约束上进行了调整。“政府引导基金返投倍数相比之前有降低趋势,更为务实,并探索更灵活的方式,例如对子基金所投项目的分支机构落户也视同返投。”上海某大型母基金管理机构合伙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机制有待完善

  投中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国内共成立1171只政府引导基金,总目标规模达5.85万亿元(含引导基金规模+子基金规模),引导基金本身总规模约为1.46万亿至1.76万亿元。在母基金研究中心的统计口径中,2018年上半年,政府引导基金258只,总管理规模也达到1.61万亿元,比起2017年管理规模1.33万亿元,半年增长21.3%。

  在政府引导基金不断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引起各方关注。浙江审计厅2018年11月29日发布《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浙江)》,针对审计暴露的全省产业基金投资进度慢、资金沉淀、“名股实债”等问题,省政府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产业基金的定位、目标和投向;完善基金投资运作机制,创新基金运作方式,加快主题基金和定向基金投资运作。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201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提到,关于创新创业相关制度还不完善。

  另一方面,政府引导基金也面临巨大的退出压力。投中研究院调研报告显示,23.33%的引导基金表示退出情况不乐观;60%的引导基金对退出前景持谨慎观望态度,认为需要根据未来形势再做判断。“政府引导基金只有实现退出,才能继续发挥资金的产业引导作用。解决基金退出难题,应激活二手份额基金。”北京某业内人士表示。记者从多方了解到,目前不少投资机构已在关注二手份额基金,而政府引导基金是其中的潜在考虑服务对象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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