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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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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高升控股 公告编号:2019-18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点提示: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如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鄂证调查字20186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97号),并分别于2018年10月27日、2018年11月27日、2018年12月27日、2019年1月26日刊登的《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12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2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136号)、《关于立案调查事项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号)。

  公司正在积极配合调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相关进展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如公司触及13.2.1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次一交易日,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月至少披露一次风险性提示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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