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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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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09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9日以电话、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参加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6,070.88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上述资产减值计提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及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进行调整和变更,并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通知和修订后的有关准则、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有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敬请投资者查阅。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与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利津县中心医院新院区PPP项目合同》,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78,000万元。

  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推进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现金出资12,480万元与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及其他相关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3月8日。会议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0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在公司科研大楼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9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5名,实际参加监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灿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合资组建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完全按市场原则,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有利于尽快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审议结果:表决票5票,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1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为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于2018年末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回收可能性、各类存货及固定资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经过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总金额16,070.88万元,明细如下表:

  ■

  3、公司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070.88万元,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446.33万元,相应减少2018年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3,446.33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三、对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的说明

  1、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5,89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018年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根据上表,2018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余额83,054.23万元,扣除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因此本期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894.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82.48%、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2、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应收账款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万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

  ■

  四、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1、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基于谨慎原则,公司2018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减值准备共计16,070.8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财务状况,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有关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准确,更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

  2、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完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原则,依据充分;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采用了稳健会计原则,依据充分合理,决策程序规范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则制度,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异议。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资产减值计提后更能公允、客观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2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现金出资12,480万元与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与利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下简称“实施机构”)、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利津县中心医院新院区 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项目估算总投资金额78,000万元。

  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条款约定,为推进PPP项目合同的顺利执行,经相关各方友好协商,公司拟现金出资12,480万元与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津财金”)、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西能航”)、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星建设”)合资设立PPP项目公司--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次PPP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的具体实施。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组建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黎仁超先生回避表决。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公司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228%。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投资期末余额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6.02%(不含本次投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章节条款的规定,本次投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已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其他投资主体介绍

  1、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利津县财金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登记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大桥路158号

  法定代表人:刘新国

  注册资本:17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07日

  主营业务: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政府投融资项目管理;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股权投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及其他房地产开发;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

  (2)单位名称:成都华西能航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住所: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湖畔路西段6号成都科学城天府菁蓉中心C区

  法定代表人:黎小林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13日

  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从事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

  (3)单位名称:四川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登记住所:华蓥市渠水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匡建华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8年04月28日

  主营业务:建筑工程;文化旅游项目开发、景区开发、新能源开发、农业资源开发、房地产开发;土地整理;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石油化工工程、钢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地基基础工程、输变电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园林古建筑工程;桥涵、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等。

  2、利津财金为本次PPP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华西能源、星星建设、成都华西能航为本次PPP项目的社会资本股东单位。

  3、公司与利津财金、星星建设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成都华西能航执行董事、总经理黎小林先生系公司董事长黎仁超先生兄弟,成都华西能航属于《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项下的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投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营市利津县大桥路158号

  注册资本:15,6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城市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建设与管理;停车场经营;餐饮服务;食品、日用百货、洗化用品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保洁服务。

  出资比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5,600万元,其中,利津财金出资1,560万元,占项目公司10%的股权;华西能源出资12,480万元,占项目公司80%的股权;星星建设出资156万元,占项目公司1%的股权;成都华西能航出资1,404万元、占项目公司9%的股权。

  出资时间: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各股东方出资到位资金为应出资额的30%;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各股东方出资到位资金为应出资额的60%;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12个月内,各股东方应出资额应全部出资到位。

  出资方式:现金出资。

  四、董事会及相关各方意见

  1、董事会认为:(1)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PPP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2)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完全按市场原则,按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东权益,有利于尽快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有利于公司稳步发展。

  2、独立董事认为:(1)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的保证措施,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华西能源参与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合资组建PPP项目公司无异议。

  3、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完全按市场原则,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有利于尽快解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五、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合资组建项目公司是根据PPP项目投资建设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PPP项目合同约定,是为推进PPP项目合同顺利执行,并将PPP项目建设、投融资、运营、维护管理、移交等予以具体实施和落实的组织保证。

  2、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将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本次投资约占公司上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288%,且可分期出资,对公司当期及后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项目是公司再次承接的PPP项目工程合同,尽管公司在工程总包业务领域已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并已成功实施完成了数十个国内外电站EPC工程总包及其他工程总包合同,但在项目的具体执行过程中,因行业、地区及外部环境差异等要素的影响,公司可能存在对某一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工程管理等缺乏经验的风险。

  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法规调整、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所带来的风险。

  项目公司在建设运营过程中,还可能面临工期延后、合同款项不能按期收回;主要原材料、人工价格上涨导致建设和运营成本超出预算等风险,项目最终执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1)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上述财会〔2018〕15 号文件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2、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相关内容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相关规定执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按照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则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变更内容

  (一)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金融资产的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变更前,公司按照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和目的不同,将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变更后,公司将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其中,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公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发生改变:变更前公司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的是“已发生损失法”,即只有在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已发生损失时,才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变更后公司将对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风险管理活动。此外,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金融工具披露要求也相应调整。

  (二)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列示为“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2、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新财务报表格式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是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要求和修订发布的有关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要求,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则制度,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有关通知和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异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30         证券简称:华西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4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能源”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4日。其中,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15:00至2019年3月1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科研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2、 审议《关于合资组建利津华西锦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议案2为关联交易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有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在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对应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19年3月11日(星期一)、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9年3月12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琳、李大江

  电话号码:0813-4736870

  传真号码:0813-4736870

  电子邮箱:hxny@cwpc.com.cn

  通讯地址:四川省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66号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430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30,投票简称:华西投票。

  2、优先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不适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制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表决。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证件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1、在议案选项中,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的选项栏内划“√”;同意、反对或弃权仅能选其中一项,多选视为无效委托。

  2、若委托人未明确投票意见,则视为被委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3、本授权委托书可网上下载、复印有效;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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