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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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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行协商,自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价估值法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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