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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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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20 股票简称:新华联 公告编号:2019-016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置地”)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北分”)签署《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华融北分以4.2亿元受让公司对新华联置地债权。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建”)、惠州市新华联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嘉业”)及北京新华联宏石商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石地产”)与华融北分签署了以湖南华建为主还款人的《还款协议》,约定向华融北分支付上述款项,期限为3年。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华融北分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协议》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宏石地产就本次事项与华融北分签署《抵押协议》,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及2018年5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湖南华建提供新增担保额度20亿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92亿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为湖南华建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9.12亿元,此次获批的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15亿元。上述担保涉及的金额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与东二环西南角湘域相遇大厦北栋2506室

  成立日期:1995年7月7日

  法定代表人:杨爱兵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

  股权关系:公司持有湖南华建100%的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654,760.05万元,负债总额325,544.3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97,964.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14,545.81万元),净资产329,215.69万元;2017年度营业收入159,862.35万元,利润总额46,445.20万元,净利润44,042.41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湖南华建资产总额748,807.76万元,负债总额390,954.48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66,13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47,822.48万元),净资产357,853.27万元;2018年1-9月营业收入119,480.08元,利润总额28,041.94万元,净利润26,603.02万元。

  湖南华建未进行过信用评级,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华融北分签署《保证协议》,为本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包括《还款协议》项下重组债务、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向华融北分支付的其他款项以及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保证期间为《还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同时,宏石地产就本次事项与华融北分签署《抵押协议》,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湖南华建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融资担保,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0.5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65.14%。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文本;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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