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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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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等有关规定,为合理确定停牌股票的公允价值,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8880、010-58573300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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