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编号:2019-13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和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获得上述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存在的风险因素做出了详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截至本公告日,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自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开市起开始停牌,公司于2019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9-02)。停牌期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向控股股东双汇集团的唯一股东罗特克斯发行股份的方式对双汇集团实施吸收合并(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披露的相关公告。同日,公司发布了《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双汇发展,证券代码:000895)于2019年1月28日开市起复牌。

  2019年1月27日晚上19:00-20:00,公司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召开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投资者调研会议。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调研记录》(调研记录编号:2019-01)。

  2019年1月30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逐项进行落实和回复,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9-09)、《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预案及其摘要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9-10)、《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审计、评估、尽职调查等各项工作尚在积极进行中。待各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相关议案,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后续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审议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正式方案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核准以及其他依据适用的法律法规需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重组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披露的《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河南省漯河市双汇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中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能涉及的有关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进行了说明,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号—重大资产重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后至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前,每隔30日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最新进展情况予以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等,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