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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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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9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朱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的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出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4,20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502.05平方米。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出售均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本次拟出售部分房产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0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为实现与国际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在本次变更后将按照财政部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披露。

  5、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报表的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12     证券简称:三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11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出售部分房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交易概述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拟出售公司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以下简称“部分三泰园区土地及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4,20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502.05平方米。

  本次出售房产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章程》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拟出售房产位于成都市金牛区高科技产业园区,其中:预计出售资产的土地使用面积约4,20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川国用(2015)第00089号(土地证载使用权面积为32,211.92平方米,暂未分割);房产建筑面积7,502.05平方米,相关房屋所有权证已办理完毕。

  上述标的资产其权属清晰、完整,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查封、冻结,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

  1、账面价值情况

  单位:元

  ■

  注:以上数据截止2018年 10月 31 日。

  2、 公司聘请了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水致远评报字[2018]第030071号),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评估结果已包含了房屋分摊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本次拟出售房产出售均价将不低于上述评估价格。评估项目的评估基准日是2018年10月31日,报告有效使用期为一年。

  3、 本次拟出售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三、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事项尚无明确受让方,故相关交易协议及协议的出售价格、支付方式及交易时间等尚未确定,后期涉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签订及资产转让交付等事项,公司将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 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产生关联交易;本次出售资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 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出售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2号的部分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房产,其中,土地使用面积约4,200平方米,房产建筑面积7,502.05平方米。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房产进行了评估,出售均价将不低于评估价格。

  六、  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出售的部分三泰园区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属房产土地及房产,交易所取得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流动资金。本次资产出售完成后,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有利于公司提升资产使用效率。

  七、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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