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韦尔股份”,股票代码“603501”,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215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需要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立即与中介机构一起准备反馈意见的回复。鉴于反馈意见回复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同时由于申请文件中部分财务数据过期,需对标的公司进行补充审计,预计无法在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经公司与中介机构协商,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回复申请,申请公司预计不晚于2019年4月10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及更新后的重组报告书等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正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能否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