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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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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01 证券简称:江苏租赁 公告编号:2019-007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0,450,26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3号)核准,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江苏租赁”)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9,999,700股,并于2018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986,649,968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2,346,650,2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39,999,700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180,450,268股,共涉及5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19年3月1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本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明确,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原青岛融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持有人承诺如下:

  公司股东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国际金融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堆龙荣诚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法巴租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物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江苏租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江苏租赁股份,也不由江苏租赁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江苏租赁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180,450,268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3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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