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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6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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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73 证券简称:软控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4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9年2月23日,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布《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公司作出相关承诺,并补充“五、说明和承诺”部分。补充后的公告全文如下:

  2019年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终止的募投项目——“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的全部募集资金37,002.64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全部募集资金48,956.62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实际金额为准)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上述议案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6月22日《关于核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67号),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数不超过127,000,000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3,198,41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10.3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8,943,695.10元,扣除含税发行费用23,123,198.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5,820,496.68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23,198,417.00元,其他股本溢价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122,622,079.6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0月11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3-001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已采取了专项账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5)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细内容详见2016年10月15日、2017年11月17日、2018年11月1日“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载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6-072)、《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7-058)、《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2018-073)。

  截至2019年2月2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

  注:初始存放金额1,250,943,695.1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1,245,820,496.68元差额中5,000,000.00元为初始存放日尚未扣除的发行费用,123,198.42元为初始存放时尚未转出的已支付证券登记费用。截止日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57,045,170.15元,已扣除项目资金支出21,348,248.43元、发行费用5,000,000元及银行手续费9,075.64元。

  截止2月2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281,508,342.76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406,508,342.76 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净额875,000,000.00元。

  (三)募集资金项目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二、终止募集资金项目的情况

  (一)已终止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的基本情况

  2017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取消“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青岛科捷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出售科捷机器人86.34%的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将不再为科捷机器人的控股股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专项意见。该项议案已经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募投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的实施主体为科捷机器人,由此公司将“工业机器人及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37,002.64万元取消投入,同时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目前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002.64万元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拟终止募投项目 “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的基本情况

  1、原募投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于2015年12月10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目立足于公司主营业务橡胶轮胎装备,拟从数字化研发、数字化生产、智能化服务三个方面建设公司的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本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青岛软控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地点为胶州装备产业园,项目总投资为51,268.94万元,拟使用募集投入金额为48,956.62万元。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48,956.62万元及其利息和理财收益存储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1)经过多年的较快增长,我国橡胶机械行业的增长速度近几年放缓。另外,2018年以来经济全球化遭遇波折、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国内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国内汽车产销量较上年出现近年来首次下滑,橡胶机械行业面临了诸多压力。在当前行业发展趋势和客观环境下,若盲目加大投入,资产加重,将导致公司折旧摊销费用等大幅增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面对当前行业环境以及未来橡机行业智能制造的发展趋势,公司调整了董事会并对战略布局进行了调整和优化,重点做好聚集自身优势,积极拓展新业务领域机会,同时严格控制成本,重视研发投入的工作。

  公司研发部门建立了以模块化/标准化、系统可靠性为提升质量基础,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创新驱动的智能制造研发体系。基于轮胎行业的现状,公司设计出轮胎智能工厂七层架构和三级解决方案,对工艺装备、控制技术和人机界面等技术进行跨界融合,来指导轮胎智能工厂建设。在不大幅加大固定资产投入的基础上,公司内部加大模块化、标准化的研发输出,缩短供货周期,提高供应链的效率,适当投入数字化、智能化研发和服务建设,由此提升厂区单位面积的产出。另外在市场战略层面,公司聚焦高端客户,与其联合开发智能装备;同时在战略供应商层面,与西门子、罗克韦尔自动化等进行战略合作,开展联合研发,共同为轮胎企业提供优质的智能化产品和服务。

  (2)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在汽车保有量持续增加、轮胎需求结构变化以及技术创新产生需求的带动和促进下,橡胶机械业务仍然是公司的核心发展业务。同时,公司将充分利用品牌优势和资源优势,从与当前业务有关联性的水平横向扩展和垂直纵深的维度去开拓新的机会,利用公司核心技术、产品、市场和业务能力把握派生的机会,实现协同效应。另外,公司也将积极拓展新的业务领域发展为公司新的盈利模式,未来公司将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和高端制造等领域。

  在上述宏观环境及行业环境的背景下,结合公司目前的发展战略和预测业务发展情况,若项目仍按原计划进行投入,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较大影响。因此,综合考虑宏观环境、市场行情、公司生产经营效率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调整等各个层面,为更好的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经过对该项目审慎研究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安排

  2019年2月2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议案》,公司拟将终止的“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中的59,959.26万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将2019年10月11日到期的理财资金26,000.00万元及形成的理财收入用于归还银行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偿还“16软控01”公司债情况

  “16软控01”公司债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16软控01”)。

  2)债券简称:16软控01

  3)债券代码:112350

  4)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

  5)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4.78%。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

  8)债券形式:本期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交易所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其后2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2)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3)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4)起息日:2016年3月16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6日,2021年的应付利息随当年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3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7)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8)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根据《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在本次公司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选择上调票面利率200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为6.78%,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内固定不变。并依据相关规定于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0日披露了《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软控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19-00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软控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2019-003)和《软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6软控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2019-004),公司债券投资者可在回售申报日选择将持有的“16软控01”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申报日为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2月20日。

  2019年2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送的《证券回售付款通知》,公司公开发行债券“16软控01”的回售数量为9,979,920张,回售金额为1,045,696,017.60元(含利息)。

  公司主营橡胶机械装备具有目标客户个性化要求明显、单机价值高、技术含量较高、产品生产验收期和回款周期较长等特点,公司主营业务运营资金需求较大,为应对流动资金运营需求,公司主要通过对外借款的方式,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带息负债一直较高,偿债压力较大,利息支出金额较大。尤其是2018年以来,外部宏观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外部融资渠道门槛提高,融资成本上升;公司内部经营业绩承压,应收账款回款压力较大。为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和短期偿债压力,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公司拟将变更后募集资金中的59,959.26 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偿还“16软控01”公司债,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2)偿还公司部分银行贷款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求,缓解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前提下,公司拟将变更后募集资金中的26,000.00万元及利息收入、理财收入所形成的全部金额用于偿还公司部分银行贷款,具体计划如下:偿还2020年1月8日到期的银行贷款19000 万(贷款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合同编号2019信青延银贷第110001号;偿还2020年1月15日到期的银行贷款12000 万(贷款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合同编号2018570023),不足部分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

  在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完成后,公司将注销上述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影响

  公司将终止的“工业及服务机器人、智能物流系统产业化基地二期”、“轮胎装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是本着谨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及公司战略调整及实际经营情况所做出的慎重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运营能力,促进公司业务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说明和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

  1、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到账一年;

  2、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其他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从事风险投资的情况,未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全部变更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对提高公司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是公司结合宏观环境、战略调整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有利于公司控制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

  八、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软控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利于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软控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券及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软控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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