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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2月23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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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9-07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分别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2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有海通证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内容主要包括:金融资产分类变更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事实和情况为基础,将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股票自2019年1月1日起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根据新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准则实施预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证券代码:600021           编号:临2019-08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于2019年2月14日以邮寄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6名,实到监事6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持有海通证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于上海中山南路268号34楼公司证券部;公告刊载于2019年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21        证券简称:上海电力    编号:2019-09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交割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正在履行相关程序,尚未完成交割。

  ◆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于2017年10月公布了KE公司新多年期电价机制(MYT)的复议结果,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KE公司已向法院对NEPRA的电价复议决定提出诉讼,并已获得在诉讼完成前电价暂不生效的法令。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2016年第十一次临时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临时监事会,并于2016年12月16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现金方式购买KES POWER LTD.(以下简称“KES能源公司”或“本次交易对方”)持有的K-ELECTRIC LIMITED(以下简称“KE公司”)的18,335,542,678股股份,占KE公司总发行股本的66.40%之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本次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文件。

  公司现就本次交易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的实施进展及尚需开展的工作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相关各方已经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批复、巴基斯坦竞争委员会的批准等先决条件。

  2、KE公司新多年电价机制(MYT)事宜进展

  鉴于2017年3月巴基斯坦国家电力监管局(NEPRA)发布的新MYT与预期存在差距,KE公司向法院起诉并获得新MYT不生效的法令,且直至新MYT发布前,原MYT将一直适用;同时KE公司向NEPRA提交了正式的复议材料,并获得了受理。之后,交易对方和KE公司开展了大量工作,与NEPRA进行了积极磋商,并获得了巴基斯坦政府的支持和对KE公司电价诉求的理解。巴基斯坦时间2017年10月9日晚,NEPRA发布了对KE公司新MYT的复议结果。在新MYT复议结果中,KE公司在复议材料中提出的部分诉求被NEPRA接受并予以调整,但复议结果仍未能达到预期。

  根据巴基斯坦相关规定,巴基斯坦联邦政府有权要求NEPRA对裁定电价进行重新考虑。在NEPRA作出新的决定并告知巴基斯坦联邦政府之前,电价将暂不生效。经交易对方回复确认,巴基斯坦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已就KE公司的新MYT电价复议结果正式致函NEPRA,要求其对电价复议结果进行重新考虑。为此,NEPRA召开了新MYT电价重新考虑听证会,巴基斯坦政府高度重视并多次召开相关专题会议。

  NEPRA已公布了“重新考虑”后的MYT。KE公司已向法院对NEPRA的电价复议决定提出诉讼,并已获得在诉讼完成前电价暂不生效的法令。

  本次交易仍存在因电价发生变化而影响标的公司盈利能力的可能,或将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风险。上海电力将与本次交易对方和KE公司保持密切沟通,支持并帮助其获得合理预期的电价,根据最终结果评估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3、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包括本次交易的融资事宜、股份转让及支付对价等事宜。

  在本次交易未完成交割之前,本次交易仍存在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本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的重大风险提示等内容。

  后续,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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